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意见》(粤府办〔2020〕10号)要求,坪山区全面公布25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制定发布街道层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将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向基层延伸。创新编制公共信用信息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助推法治政府和诚信坪山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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