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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坪山区市政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信息来源:坪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3-09-27 09:23:33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体

主动

依申请

市级

区级

1

城镇燃气管理

瓶装燃气供应站设立许可

1.申请条件

2.申请材料

3.申请流程

4.法定依据

《深圳市燃气条例》(2020年修正)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坪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




2

城镇燃气管理

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

1.申请条件

2.申请材料

3.申请流程

4.法定依据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




3

城镇燃气管理

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

1.申请条件

2.申请材料

3.申请流程

4.法定依据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




4

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

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

1.申请条件

2.申请材料

3.法定依据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市交通运输局

■广东省政务服务网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深圳市港务管理局)官网




5

行政许可

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迁移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

1.申请条件

2.申请材料

3.申请流程

4.法定依据

《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1号第六章第五十七条第一款,《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1号第五章第四十三条第四款,《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1号第六章第五十七条第二款。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深圳坪山区水务局

■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




6

城市供水、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

因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确需停止供水的审批

1.申请条件

2.申请材料

3.申请流程

4.法定依据

《城市供水条例》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深圳坪山区水务局

■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




7

对从事工业、建筑、餐饮、医疗等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许可的审批

1.申请条件

2.申请材料

3.申请流程

4.法定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412号103项,《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2015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1号第一条至第三十四条,《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2013年国务院第641号第二十一条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深圳坪山区水务局

■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




8

行政许可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排放)核准

1.申请条件

2.申请材料

3.申请流程

4.法定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412号附件第101号,《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2005年建设部令第139号第七条。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深圳坪山区水务局

■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




9

行政许可

取水许可

1.申请条件

2.申请材料

3.申请流程

4.法定依据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2017年国务院令第676号修改第二、三、四、十、十一、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修订)201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八号第七、四十八条,《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2014年修订)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5号公告第二十一、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二十八条,取水许可管理办法2017年水利部令第49号修改第八条,取水许可管理办法2017年水利部令第49号修改第(二十八)条,取水许可管理办法2017年水利部令第49号修改第二十五条,《水利部关于授予珠江水利委员会取水许可管理权限的通知》水政资〔1994〕555号第二、三、四节。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深圳坪山区水务局

■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




10

行政许可

防洪评价报告洪水影响评价审批的行政许可决定

1.申请条件

2.申请材料

3.申请流程

4.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2017年国务院令第676号修订第三十三条,《水利部关于加强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水汛〔2017〕359号,《水文监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2015年水利部令第47号修改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6年修改)根据2016年7月2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第十七、二十七、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修订)201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八号第十九、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2018年国务院令第698号修正)第十一条,《广东省河道堤防管理条例》(2012年修正)根据2012年1月9日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七项法规中有关行政强制条款的决定》第三次修正第七、十二条,《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管理办法(试行)》2017年水利部令第49号修改水利部令第31号,《国务院关于印发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29号国发〔2016〕第29号,《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2017年水利部令第49号修改1992年4月3日水利部、国家计委水政【1992】第7号发布,根据2017年12月22日《水利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正。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深圳坪山区水务局

■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




11

行政许可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行政许可决定

1.申请条件

2.申请材料

3.申请流程

4.法定依据

《广东省水土保持条例》(2016年修订)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8号第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九号第二十五、二十六条,《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2017年水利部令第49号修改第二、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88号修订第十四条,《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广州、深圳市实施的决定》2017年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41号第一、二、三节,《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各地级以上市实施的决定》2018年省政府令第248号第一、二、三节。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深圳坪山区水务局

■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




12

行政许可

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建设项目方案审批的行政许可决定

1.申请条件

2.申请材料

3.申请流程

4.法定依据

《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2014年修正)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0号公告第二十一条。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深圳坪山区水务局

■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




13

行政许可

水利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审批的行政许可决定

1.申请条件

2.申请材料

3.申请流程

4.法定依据


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暂行规定(2019年修正)水建〔1998〕16号第七条,《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16年国务院令第671号修改)国务院令第671号第172条。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深圳坪山区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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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城市园林绿化管理

占用城市绿地审批

对占用城市绿地事项基本信息、受理标准、办理流程、申请材料、咨询监督、窗口办理、收费项目信息、法律依据、权利与义务、法律救济

《深圳经济特区绿化条例》

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深圳市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




15

城市园林绿化管理

砍伐、迁移城市树木

对砍伐、迁移城市树木事项基本信息、受理标准、办理流程、申请材料、咨询监督、窗口办理、收费项目信息、法律依据、权利与义务、法律救济

《深圳经济特区绿化条例》

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深圳市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




16

城市园林绿化管理

恢复绿化补偿费征收

对恢复绿化补偿费征收基本信息、咨询监督、法律依据、法律救济

《深圳经济特区绿化条例》

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深圳市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




17

城市园林绿化管理

园林绿化建设和改造提升项目

园林绿化新建和改造提升项目的设计方案

《深圳经济特区绿化条例》

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深圳市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




18

城市户外广告管理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审批

对设置大型户外广告事项审批基本信息、受理标准、受理条件、办理流程、申请材料、咨询监督、窗口办理、收费项目信息、法律依据、权利与义务、法律救济

《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11号)、《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7年国务院令第676号修订)

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深圳市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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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城市户外广告管理

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对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基本信息、受理标准、受理条件、办理流程、申请材料、咨询监督、窗口办理、收费项目信息、法律依据、权利与义务、法律救济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7年国务院令第676号修订)、《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11号)

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深圳市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




20

城市户外广告管理

临时性建筑物、构筑物等其他设施搭建、堆放物料审批

对临时性建筑物、构筑物等其他设施搭建、堆放物料审批基本信息、受理标准、受理条件、办理流程、申请材料、咨询监督、窗口办理、收费项目信息、法律依据、权利与义务、法律救济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7年国务院令第676号修订)、《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11号)

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深圳市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




21

城市户外广告管理

一楼门楣招牌设置备案

对一楼门楣招牌设置备案基本信息、受理标准、受理条件、办理流程、申请材料、咨询监督、窗口办理、收费项目信息、法律依据、法律救济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7年国务院令第676号修订)

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深圳市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




22

深圳市养犬证

养犬初始登记

基本信息、受理标准、办理流程、申请材料、咨询监督、窗口办理、收费项目信息、法律依据、权利与义务、法律救济

《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2019第二次修正)深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62号文

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深圳市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




23

深圳市养犬证

养犬变更登记

基本信息、受理标准、办理流程、申请材料、咨询监督、窗口办理、收费项目信息、法律依据、权利与义务、法律救济

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2019第二次修正)深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62号文

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深圳市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




24

深圳市养犬证

养犬注销登记

基本信息、受理标准、办理流程、申请材料、咨询监督、窗口办理、收费项目信息、法律依据、权利与义务、法律救济

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2019第二次修正)深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62号文

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深圳市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




25

城市垃圾处理费复核事项管理

申请按垃圾排放量缴纳垃圾处理费及其他需复核垃圾处理费情形事项

对申请按垃圾排放量缴纳垃圾处理费及其他需复核垃圾处理费情形事项的基本信息、咨询监督、法律依据、法律救济

《深圳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58号)
《深圳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深价管字〔2006〕75号)

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深圳市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




  说明:深圳市坪山区市政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由住房和建设局、水务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和市交通运输局坪山管理局共同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