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民政信息 > 社会组织信息

坪山区民政局关于2019年度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结果的公告

信息来源:坪山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0-10-10 14:24:48

各社会组织:

  2019年度坪山区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工作报告填报工作已经结束,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深圳市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管理办法》(深民规〔2016〕5号)的相关规定,2019年12月31日前经坪山区民政局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包括社会团体(含行业协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均应填报2019年年度工作报告。

  在应填报的127家社会团体(含行业协会)中,有105家按照规定进行了填报(详见附件1),有22家未按照规定填报(详见附件2);在应填报的177家民办非企业单位中,有145家按照规定进行了填报(详见附件3),有32家未按照规定填报(详见附件4)。

  未按规定提交年度工作报告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将在履行告知程序后载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并纳入信用监管体系。

  二、区民政局将对辖区内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填报的年度工作报告进行抽查。对未如实填写年度工作报告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将依法处理。

  三、区民政局于公告之日起,在深圳市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平台公示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2019年度工作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发现区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年度工作报告不实的,可以向登记管理机关举报,登记管理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深圳市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管理办法》(深民规〔2016〕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对公告结果有异议的,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向区民政局书面进行陈述。

  特此公告。

  附件:1.已按规定填报2019年度工作报告的社会团体名单

            2.未按规定填报2019年度工作报告的社会团体名单

            3.已按规定填报2019年度工作报告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名单

            4.未按规定填报2019年度工作报告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名单

(联系人:黄颖珊,联系电话:0755-28339234)

坪山区民政局

2020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