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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坪山区生活垃圾分类教育体验馆运营服务项目自行采购公告

信息来源: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4-04-12 15:49:27

  一、项目需求

  坪山区生活垃圾分类教育体验馆为我局建设及运营项目,目前场馆运营合同即将到期,为加强垃圾分类教育体验馆品牌建设和维护,充分发挥场馆垃圾减量、分类宣传主阵地作用和科普教育服务功能,满足市民群众学习垃圾分类的需求,提高市民的知晓率、参与率和准确率,促进市民垃圾分类习惯养成,拟委托专业团队运营2024年坪山区生活垃圾分类教育体验馆服务项目。

  二、项目预算

  本次委托服务期限为1年,项目预算740000元(大写:柒拾肆万元整),响应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视为无效响应。

  三、报名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未因违法违规受到市、区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部门通报批评、年检合格(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参加本项目报名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不接受联合报名,禁止竞价方存在关联关系。

  4.报名单位应根据本企业的成本以及采购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服务报价(包干价格应包含项目服务的人工费、维修费用、管理费用、利润以及项目管理过程中的所有由服务企业承担的费用和国家规定的各项税费),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报名单位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需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名单位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将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5.报名单位应充分了解项目的具体事项要求、服务内容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服务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6.报价单位须自行承诺,2021年至今,与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合作中无评价为差的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采购报价,不允许分包,不接受应答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报价。

  四、报名流程

  本次采购项目公示于2024年4月12日启动,意向单位应准备以下纸质材料于2024年4月15日(星期一)18时前送至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参加评审(拒绝接收超时送达报名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项目报价单;

  (3)公司通过相关认证情况;

  (4)公司以往类似的成功案例/业绩;

  (5)对本项目的实施方案及保障措施;

  (6)承诺函、风险知悉确认书(详见附件)。

  以上所有资料,一式三份,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包装,封口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封面注明本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手机号码。

  六、交易公告截止时间和联系方式

  所有应答文件需于2024年4月15日(星期一)18时前送至深圳市坪山区公园一路坪山区生活垃圾分类教育体验馆,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0755-89595898。

  七、评审方法

  主办单位将于交易公告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召开采购小组会议进行比选(综合评分法)评审,确定1家供应商,交易结果将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告。

  附件:1.2024年坪山区生活垃圾分类教育体验馆运营服务项目采购需求

  2.评审资料清单

  3.声明及承诺函

  4.风险知悉确认书

深圳市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