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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应急委办关于印发《坪山区应急管理服务站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坪山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12-28 14:26:26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结合《深圳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十四五”规划》《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全市应急管理基层基础工作的暂行意见>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在我区全面推动应急管理服务站建设,推动应急管理关口前移、触角延伸、力量下沉,实现前期响应、先期处置和紧急救援相结合,全面提高我区防灾减灾救灾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保障能力与水平。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应急管理服务站建设工作,将其纳入《坪山区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坪山区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事项目录》予以推动。经过深入调研、反复论证,区应急委办结合坪山实际,起草编制了《坪山区应急管理服务站建设实施方案》并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完成征求意见、召开听证会、合法性审查、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等流程,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坪山区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2月27日




坪山区应急管理服务站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根据《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全市应急管理基层基础工作的暂行意见>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立足建立大安全大应急框架,推动应急管理关口前移、触角延伸、力量下沉,实现前期响应、先期处置和紧急救援相结合,全面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保障能力与水平,在全区推动建立社区、工业园区、街面三种类型的应急管理服务站。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立足打造基层防范和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突发事件前沿阵地,推动队伍前置、装备前置、救援前置,逐步分批建立“平战结合、专兼结合、值处结合”的应急管理服务站,最大化实现“功能场所固定、外观标识统一、队伍职能明确、响应处置迅速、应急服务到位”的工作目标。通过点线面建立应急管理服务站,充分发挥应急管理“哨所”、应急处置“基地”、应急队员“家”的作用,实现灾害事故应急处置“负一秒”响应,争取应急处置黄金时间,最大限度减轻灾害事故影响。

  全区建设应急管理服务站,确定2023年为示范建设年,2024年为巩固提升年,力争通过两年努力,实现应急管理服务站类型齐全、覆盖均匀、功能完备、运行顺畅的建设目标,并通过纳入考核,激励持续推进和巩固建设成果。

  2023年底前,每个街道建成1个以上社区类应急管理服务站,3个工业园区类应急管理服务站,1个街面类应急管理服务站,以“1+3+1”典型示范框架推广三种类型建设经验;2024年底前,每个街道建设社区类应急管理服务站覆盖率过半,建设工业园区类应急管理服务站覆盖率过半,建设一批街面类应急管理服务站,实现“两过半+一批”的建设目标。

  二、组织领导与职责分工

  (一)组织领导

  成立应急管理服务站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建设工作的统筹推进、监督指导、考核验收等工作。

  组  长:应急委办主任

  副组长:区委宣传部、发展和改革局、教育局、科技创新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局、住房和建设局、水务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卫生健康局、应急管理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规划土地监察局、建筑工务署、交通轨道管理中心、马峦山郊野公园管理中心、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坪山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坪山管理局、坪山公安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坪山监管局、市交警支队坪山大队、坪山消防救援大队等相关部门以及各街道办事处分管负责同志。

  成  员:各街道应急办负责人、各社区工作站站长或社区党委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应急委办,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职责分工

  1.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全区应急管理服务站建设的规划、统筹、推进、督导等工作;组织对全区应急管理服务站建设工作进行考核验收;组织对三类示范应急管理服务站的建设经验进行推广应用。

  2.相关职能部门。依据本部门工作职责,督促所辖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或企事业单位落实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3.街道办事处。承担应急管理服务站建设主体责任;明确本辖区建设目标任务并形成方案,统一规划并推进应急管理服务站建设;督导加强应急管理服务站运营管理,完善风险辨识、分级管控、排查治理等制度;统筹加强应急队伍管理,明确职能、强化培训,提升应急救援队伍素质;完善物资配备,加强装备管理,管好用好各类装备器材;强化应急管理服务,常态化开展应急安全宣传培训工作。

  4.社区工作站(社区党委)。承担社区类应急管理服务站建设主体责任,协助推进本辖区街面类应急管理服务站建设;选定办公场所,统一外观标识,制定完善本社区应急管理服务站工作制度;调动并利用辖区应急分队、小型消防站、物业小区、大型综合体、商场、学校、医院、酒店等应急资源,统筹发挥好安全宣教、防灾救助、应急处置、咨询服务作用;整合社会防范力量,充分发挥基层党员和群众、公益性社团及志愿者作用。

  三、工作内容

  社区类应急管理服务站要依托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区工作站等场所为主阵地,整合安全员、网格员、消防巡查员、社区民警、物业人员、股份公司管理员等力量,统筹开展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工作,推动安全风险防范和安全隐患治理实现网格化管控,处置突发事件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实现整体性提升,彰显应急管理服务站“安全宣教、防灾救助、应急处置、咨询服务”综合功能,筑牢社会化应急管理的人民防线。

  工业园区类应急管理服务站要立足打通工业园区应急管理“最后一公里”,着力解决工业园区安全管理架构不齐、基层基础设施不全、隐患排查整治不实、应急响应能力不强等问题,以落实“三张清单”“五个一”“十项职能”为抓手,统筹推进工业园区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和应急救援事项,及时稳妥做好巡查、处置、救援、宣传、服务等工作。

  街面类应急管理服务站要依托街道辖区的小型消防站、微型消防站、社区服务站、大型医院、大型商超、应急救援仓库、大型公益站、森林防火哨站点等场地(已有建设标准不宜改动的除外),整合城中村物业管理队伍、安全网格员、森林巡防员、“第一响应人”、志愿者等基层队伍,以及社会力量和物资装备资源,推动队伍前置、装备前置、救援前置、宣传前置,延伸应急管理触角,充分发挥基层信息枢纽、指挥调度、宣传培训、综合服务的“前哨”“支点”作用。

  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建立制度并强化队伍的管理使用。整合社区安全员、网格员、消防巡查员、民警、物业人员、股份公司管理员等资源(工业园区类重点整合园区物业人员和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应急值守、紧急出动、训练培训、应急演练、分析评估、物资装备管理、考勤与奖惩等管理制度;根据应急预案,应急培训、应急演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应急队伍、应急物资、物业企业数量等各类信息,建立完善各类管理台账。

  (二)开展防灾减灾、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培训。组织应急救援队员熟练掌握“三会”(会逃生、会救人、会报警)、“两技能”(灭火技能、逃生技能)、“一器材”(灭火器材)以及交通安全、用电用气安全等知识;组织开展各类突发事件应急拉动演练,加强基层队伍、第一响应人和社会志愿者应急救援知识技能培训;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引导,不定期组织开展风险辨识、防灾减灾、应急救援等综合性宣传,普及与居民(企业员工)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风险防范、隐患排查、自救互救等一般性安全应急知识;常态化组织开展各类应急疏散演练,让居民(企业员工)熟悉灾害事故预警信号和应急疏散路径,及时转移避险。

  (三)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等基础性应急管理工作。定期开展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和上报企业、三小场所等生产经营单位及居民楼栋存在的一般安全隐患问题;严密关注辖区实时状况,发生火灾、触电、高空坠落、电梯事故、食物中毒、中毒窒息、交通事故、自然灾害、群体事件等应第一时间上报相关信息;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公共聚集场所、消防重点单位、老旧小区、三小场所、危险边坡、低洼地带、小散零星工程等可能存在较大以上风险的区域、场所进行风险辨识、分级管控与排查治理。

  (四)储备并管理必要的应急物资和救援装备。坚持“保证急需、有效使用、防止浪费、定点储存”原则,结合实际储备一批交通、防护、灭火、破拆、救生等应急救援装备器材,确保“随用随有、随调随到”;加强应急物资装备的日常管理和维修保养,完善物资管理调配制度。

  (五)组织先期处置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根据社区的地理位置、人口分布等特点,科学规划逃生路线和设置应急避难场所;组织修编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和行动方案,完善安全防护技术、应急装备安全操作规程;负责统筹调度辖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在专业救援队伍赶到之前,组织开展先期处置、抢救伤员、疏散群众、维持秩序等力所能及的处置工作。

  四、考核管理

  2023年、2024年全区应急管理服务站建设任务纳入区应急管理和消防工作考核范畴,考核内容包括建设指标和运营管理两部分(详见附件1),每年年底由区应急委办组织实施。

  五、实施步骤

  2023年为应急管理服务站示范建设年,2024年为应急管理服务站巩固提升年,实施步骤如下:

  (一)调研走访、构建框架阶段(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区应急委办组织调研小组前往各街道开展实地考察调研,深入了解街道基层基础工作现状,重点掌握应急管理基层组织体系、基本制度、基本能力、基础设施、基础信息等情况,盘点底数,锚定目标,制定标准,研究确定建设框架、工作进度和推进措施。

  (二)制定方案、确立目标阶段(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区应急委办起草编制《实施方案》《建设指引》;组织各街道办事处根据《实施方案》《建设指引》内容制定本街道年度工作方案和行动计划,围绕社区、工业园区、街面三种类型试点建设应急管理服务站。

  (三)对照标准、建设试点阶段(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各街道统筹推进应急管理服务站试点建设,对照《建设指引》督导相关社区、工业园区完善应急管理服务站运行管理制度,积极动员群众、物业管理单位安全负责人、社区安全员广泛参与,扎实开展巡查、处置、救援、宣传、服务等工作,规范应急管理服务站运行管理,及时总结建设经验。区应急管理局统筹督导全区应急管理服务站建设情况,协调解决街道、社区、工业园区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指导建成三类示范站点。

  (四)考核评估、总结完善阶段(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按照边评估边完善的建设思路,组织对试点建设应急管理服务站的外观标识、职责整合、运行调度、安全防控、应急响应、宣传培训、应急服务等建设功能进行评估验收,并对各街道完成试点建设任务情况进行考核。各街道认真总结应急管理服务站试点建设工作经验,盘点亮点,查找不足,提出措施,形成专题报告。

  (五)全面推广、巩固提升阶段(2024年全年)。总结应急管理服务站示范创建经验并全面予以推广,强化过程监督指导,严格按照“建、报、核”程序,核定应急管理服务站创建点是否达标通过。坚持边建边用、边用边完善,确保站点功能正常发挥和有效运转,不断巩固建设成果。同时,鼓励、指导、跟进其他领域试行创建应急管理服务站,重点在建工地、物业小区等场所建设运行,全面推动应急管理触角延伸。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工作站位,思想高度重视。我区存在城市车辆多、建筑工地多、自建房多、油气管网多、消防隐患多、自然灾害多“六多”特点,基层及时有效开展先期处置是控制事态发展的关键环节。各部门、各街道要充分认识应急管理服务站是应急管理“哨所”、应急处置“基地”、应急队员“家”的重要作用,切实加快建设应急管理服务站。通过前置队伍、前置装备、前置响应,推动灾害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抓早抓小,第一响应,最大限度减轻灾害事故影响。

  (二)强化统筹协调,落实监管责任。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突发事件可能涉及各行业、各领域,呈现的形式复杂多变,猝不及防。应急管理服务站是基层防范和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突发事件的前沿阵地,区应急管理局要做好统筹指导,在尽可能节约空间、人力、物力、财力的前提下,最大化整合区域现有应急资源推动应急管理服务站建设。各相关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督导本监管行业领域做好应急管理工作,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业务指导,并协调处理好应急管理服务站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各项问题。各街道办事处负责统筹、指导所属辖区三类应急管理服务站建设,结合辖区实际因地制宜开展各类应急管理服务站建设,规范运行管理并定时报告工作推进情况,所需经费从街道相关经费中适当安排予以保障。

  (三)统一外观标识,规范运行管理。建设应急管理服务站,要突出方便群众、服务群众、保障群众的主旨,彰显应急管理贴近群众保障安全的时代形象。各街道要按照有关标识,结合辖区风险隐患实际,因地制宜分门别类统筹建设应急管理服务站。围绕“功能场所固定、外观标识统一、队伍职能明确、响应处置迅速、应急服务到位”目标,整合基层队伍、社会力量职能,加强软硬件建设,推动应急管理服务站规范化、常态化运行。

  附件:1.坪山区应急管理服务站建设考核评分细则

             2.社区应急管理服务站建设指引

             3.工业园区应急管理服务站建设指引

             4.街面应急管理服务站建设指引

             5.坪山区应急管理服务站外观建设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