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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坪山区临时用地和临时建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信息来源: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06-08 00:00:00
归档标识 2021年07月09日
此文件已失效

各有关单位:

  《深圳市坪山区临时用地和临时建筑管理暂行办法》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坪山区规划土地监察局

2018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