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规范性文件 > 区规范性文件

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坪山区临时用地和临时建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信息来源: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06-08 00:00:00
归档标识 2021年07月09日
此文件已失效

各有关单位:

  《深圳市坪山区临时用地和临时建筑管理暂行办法》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坪山区规划土地监察局

2018年6月8日

回到顶部
政 策 原 文 政 策 解 读
×

AI正在替你飞速总结中,请稍等...

免责声明:以下内容为AI根据本附件内容自动生成,所提供的答复结果仅供参考。

坪山AI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