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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坪山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坪山区棚户区改造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信息来源:坪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发布时间:2018-12-20 11:07:00
归档标识 2022年02月01日
此文件已失效

各有关单位:

  《深圳市坪山区棚户区改造实施办法(试行)》已经坪山区房屋委员会暨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2018年度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各有关单位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坪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2018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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