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序、规范推进坪山区棚户区改造工作,日前,坪山区正式出台《深圳市坪山区棚户区改造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这将对依法加快推进坪山区棚户区改造工作、探索拓宽人才住房和保障房的渠道具有重要意义。
据了解,《实施办法》明确建立区、街道两级负责的棚户区改造工作机制,明确住房、更新、国土、财政、房屋征收和街道办等部门的职责分工,建立领导小组的例会制度,研究解决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该办法还明确项目退出机制:同意改造的权利主体不足95%的,项目终止,原则上五年内不再纳入改造计划;搬补协议的签约率不足的,项目终止,原则上五年内不再纳入改造计划。
《实施办法》还明确保障了绝大部分业主利益,规定以签约率达到95%为主要标准、兼顾效率的征收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