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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坪山区大件垃圾(废旧家具)处理服务项目的自行采购公告

信息来源: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发布时间:2024-11-29 17:22:40

  一、项目需求

  根据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总体部署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我区垃圾分类分流体系,助力生活垃圾分类全量无害化处理,妥善处理我区大件垃圾(废旧家具),保护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拟委托专业公司开展2025年度坪山区大件垃圾(废旧家具)处理服务项目。

  二、项目预算

  本次委托服务期限为1年,项目预算521700元(大写:伍拾贰万壹仟柒佰元整),响应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视为无效响应。

  三、报名要求

  (一)应答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总公司或者分公司只允许一家采购报价,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采购报价,以分公司名义参与采购报价的,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报价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以及提供总、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原件备查。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采购报价,不允许分包,不接受应答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报价。

  (三)应答人须自行承诺,参与本项目应答前三年内(即从本项目采购需求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36个月),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参与本项目采购报价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与其他应答人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四)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报价的服务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四、报名流程

  本次采购项目公示于2024年11月29日启动,意向单位应准备以下纸质材料于2024年12月3日(星期二)18时前送至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参加评审(拒绝接收超时送达报名资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项目报价单;

  (三)公司以往类似的成功案例/业绩;

  (四)对本项目的实施方案及保障措施;

  (五)风险知悉确认书(详见附件)、声明及承诺函(详见附件)、未因违法违规受到市、区机关单位或社会组织管理部门通报批评、年检合格(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备注:应答文件内均不得出现“招标”“投标”“中标”等用语。以上所有资料,一式三份(其中一份无需装订),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包装,封口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封面注明本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手机号码。

  五、应答截止时间和联系方式

  所有应答文件需于2024年12月3日(星期二)18时前送至深圳市坪山区锦绣西路25号区政府第二办公楼5楼,联系人:吴工;联系电话:0755-89595868。

  六、评分方法

  主办单位将于交易公告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召开采购小组会议进行比选(综合评分法)评审,确定1家供应商,交易结果将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告。

  附件:1.2025年度坪山区大件垃圾(废旧家具)处理服务项目采购需求

       2.坪山区大件垃圾(废旧家具)处理服务项目比选评分资料

       3.声明及承诺函

       4.风险知悉确认书

深圳市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11月29日


附件下载:

附件1.2025年度坪山区大件垃圾(废旧家具)处理服务项目采购需求.docx 附件2.坪山区大件垃圾(废旧家具)处理服务项目比选评分资料.docx 附件3.声明及承诺函.docx 附件4.风险知悉确认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