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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坪山区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10MB2D06627E/2020-00107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坪山区卫生健康局 成文日期: 2019-12-23
名称: 坪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健康坪山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01-08
主题词: 《健康坪山行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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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健康坪山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1-08  浏览次数:-
(《健康坪山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各街道办,区直各单位,驻区各单位:

  《健康坪山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卫生健康局反映。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23日

  健康坪山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加快健康坪山建设,结合坪山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康的重要论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对深圳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抢抓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双区驱动”重大机遇,贯彻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加快推动卫生健康工作理念、服务方式从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努力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为打造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创新坪山提供坚实的健康基础。

  (二)总体目标

  到2020年,基本建成涵盖健康生活、健康服务、健康保障、健康环境、健康产业等五大重点领域,比较完善的促进全民健康服务体系、制度体系和治理体系。

  到2022年,建立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医疗保障制度和优质高效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初步建成国际化医疗中心、国内一流的健康城市。

  到2030年,形成比较完善的促进全民健康制度体系,建成国际一流的整合型优质医疗服务体系、成为全球一流的健康城区、中医药传承创新城区。(2022年、2030年预期居民主要健康指标详见附件1)。

  二、主要任务

  (各单位分工详见附件2)

  (一)普及健康生活

  1.健康素养促进行动

  (1)完善全民健康教育体系。鼓励设置健康教育设施,组建健康讲师团,开展健康“细胞”工程建设。到2020年,全区建成健康社区、健康单位超过20个,健康家庭超过50户。中小学应保障每学期健康教育课程不少于6学时。

  (2)开展合理膳食行动。实施“三减三健”专项行动,健全居民营养监测制度,加强重点人群和重点场所的营养健康管理。到2030年,成人肥胖增长率持续减缓;每1万人配备1名营养指导员。

  (3)开展控烟行动。加强控烟监督执法,实施“创建无烟城市”行动计划,推进“无烟街道”“无烟单位”的创建工作。

  2.全民健身行动

  (4)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推进各街道建设全民健身中心,推进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向社会开放,普及发展网球、足球、乒乓球等大众体育项目。到2020年,公共体育服务设施总面积达90万平方米,基本建成城区“15分钟健身圈”。

  (5)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发展健身走(跑)、广场舞等运动项目,扶持麒麟、腰鼓等民俗民间传统运动项目,推行工间健身制度,改善老年健身设施条件。

  (6)实施青少年体育促进计划。加强学校体育卫生工作,基本实现青少年熟练掌握1项以上体育运动技能,确保学生每天在校体育锻炼不少于1小时。

  (7)提升全民健身指导服务水平。规划建设区级体质监测站点,推动各街道服务点建设工作。建立完善运动处方库。到2030年,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不少于2.5名。

  (二)优化健康服务

  3.公共卫生强化行动

  (8)完善覆盖全民的公共卫生服务。完善公共卫生服务责任清单,开展精准疾病预防控制服务项目,加强应急体系和核心能力建设。建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到2020年,常住人口人均基本公共卫生经费达120元以上。

  (9)实施慢性病综合防控战略。巩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推广“互联网+慢性病防控”,推动高血压、糖尿病、慢阻肺等重点疾病早期筛查和有序分诊、规范化诊疗和随访、自我管理、危险因素干预。

  (10)实施重大传染病防控行动。加强传染病风险评估,指导医疗机构、学校、社区等加强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完善重大传染病联防联控机制,巩固消除疟疾和麻风病成果,实施性病和结核病综合防治计划、乙肝和艾滋病综合防治项目,强化大、中学生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

  (11)健全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建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机制,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五位一体”社区管理。建立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社区康复机构及社会组织、家庭相互衔接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推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打造具有“坪山特色”的共建共治共享心理服务格局。加快区属医院心理科或心理门诊、区域社康中心心理咨询室建设。

  (12)开展职业健康保护行动。落实用人单位职业卫生主体责任,强化职业病报告制度,建立分级分类监管机制,遏制职业性尘肺病、噪声聋和慢性化学中毒高发态势。加强放射诊疗辐射防护和监管。

  (13)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构建家庭发展政策框架,深化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到2030年,实现性别比自然平衡。

  4.医疗服务提升行动

  (14)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推进市、区医疗卫生项目建设,不断扩大优质医疗资源供给。

  (15)推动医疗集团建设。高水平运营区医疗健康集团、规划组建深圳平乐骨伤科医院(区中医院)集团。大力推动医疗资源下沉、服务下沉,促进医防融合、医养融合、体医融合发展。实现资源共享、互联互通、同质发展。

  (16)加强基层医疗健康服务能力。健全以基层医疗集团、社区健康服务机构、家庭医生团队为责任主体的健康“守门人”制度。通过推动社康信息“三协同”、设置专家工作室等,将医院高水平的医疗技术延伸到社康机构。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财政补偿机制。鼓励社会力量举办社康机构。

  (17)打造深圳东部特色医疗中心。推进深圳市萨米医疗中心打造神经专科特色,康宁医院坪山院区打造心理精神专科特色,南方医科大学深圳口腔医院(坪山)打造口腔专科特色,平乐骨伤科医院打造中医骨伤科专科特色;引进香港名医诊疗中心、林顺潮眼科医院等优质医疗资源项目落地,先行先试国际前沿医疗技术。

  (18)全面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服务。推进智慧医疗二期、三期项目建设,推动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机构与社康机构信息共建共享,推广“电子健康卡”。

  5.中医药协调创新发展行动

  (19)完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完善以深圳平乐骨伤科医院为龙头,区人民医院、妇幼保健院为枢纽,坪山国医堂、社康中心为骨干,社会办中医机构为补充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推进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到2020年,实现中医药服务全覆盖,常住人口万人中医床位数达到8张以上,基本建成深圳东部集“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六位一体的完整中医生态圈。

  (20)推动中医药创新发展。以国家生物医药产业基地为平台,充分发挥“一院两堂”优势,借助引进王拥军骨科团队、戴尅戎院士团队以及北京中医药大学巡诊专家的契机,建设和培育中医重点学科和专科,探索多学科、跨部门共同参与,集科研、开发、教学于一体的中医药协同创新体系。

  (21)推动中医药传承与创新。开展名老中医学术传承工作,实施中青年中医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加大中医全科医师引进和培养力度,补齐中医药人才短板。推进中医药与社区健康服务、养老、旅游等融合发展。

  6.重点人群健康保障行动

  (22)加强中小学生健康管理。推进学校卫生室和校医配置标准化,到2020年,所有学校达到国家配置标准。建立学校卫生室与社康中心的业务协作机制。实施学生常见病与传染病防治计划,建立学校重点传染病监督巡查制度,健全学校生活饮用水和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23)加强学龄前儿童健康管理。建立早期生命健康管理与疾病诊治综合体系,逐步扩大新生儿疾病筛查范围,加大儿童重点疾病防治力度。

  (24)加强孕产妇健康管理。健全覆盖生育全过程的基本医疗保健服务,构建涵盖孕前、孕期、新生儿各阶段的出生缺陷防治体系,实施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阻断项目,开展“三病”母婴传播消除评估。

  (25)加强老年人健康管理。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接续性医疗卫生机构,到2020年,所有养老机构实现与医疗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常住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80%。实施老年人心理健康预防和干预计划,开展老年人常见慢性病和退行性疾病的干预。

  (26)加强残疾人健康管理。加强对致残疾病及致残因素的监测和防控,开展防盲治盲和防聋治聋工作。加强残疾人康复和托养设施建设,加大低收入残疾人医疗救助力度。

  (三)完善健康保障

  7.健康保障提升行动

  (27)完善全民医保体系。做好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的衔接,缩小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与实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间的差距。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与健康管理服务相关的健康保险产品,鼓励企业、个人参加商业健康保险及多种形式的补充保险。

  (四)建设健康环境

  8.健康环境促进行动

  (28)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实施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病媒生物综合预防控制机制。到2020年,全区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达到国家标准A级。

  (29)打造健康宜居城市。保障相关公共设施用地,完善规划布局和标准。加快棚户区改造和城市更新,推动规划实施,加快打造健康宜居城区。

  (30)开展环境污染治理。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推进产业园区、城市更新等开发建设规划环评,开展重点产业园区规划环评“负面清单管理”试点,严格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强化源头预防。实施工业污染源排污许可管理及实施空气质量达标管理。深化大气污染区域联防联控。

  (31)推进水污染治理。实施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加快污水管网建设,加强城市面源污染治理。到2020年,全面消除小微黑臭水体,确保坪山河水质持续达到地表水Ⅴ类标准。

  (32)加强环境健康风险管理。开展重点区域、流域、行业环境与健康调查,建立涵盖污染源监测、环境质量监测、人群暴露监测和健康效应监测的环境与健康综合监测网络及风险评估体系。

  9.食品药品安全行动

  (33)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加强检查员职业化、风险监测评估能力建设。到2020年,食品常规项目检测率100%,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抽检覆盖率达到9批次/千人。食品生产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建立食品流通安全监管风险权责清单,加大对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与服务力度。

  (34)强化药品安全监管。推进药企落实新版GMP和GSP认证。强化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抽检,加强药品生产企业分类分级监管,监督经营使用单位落实流通环节管理。

  (35)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完善公共技术支撑平台,提高药物临床研究水平和技术支撑能力,加强药物不良反应(不良事件)监测,支持医疗机构参与一致性评价工作,支持企业开展仿制药一致性评价。

  10.公共安全保障行动

  (36)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健全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制度,开展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开设“坪山安全第一课”,构建城市公共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两条防线。

  (37)促进道路交通安全。倡导文明交通行为,坚持从严执法,对重点车辆和驾驶人实行分类管理、精准管控,加强道路交通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安全审核,加强事故黑点路段和交叉口隐患点治理,落实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38)提高卫生应急救治能力。推进五大急救中心建设。推动公共场所和人口密集区域配置全自动体外除颤仪(AED)等医疗急救设施。推动急救培训基地建设,开展针对公众的医疗急救知识和技能培训普及服务。

  (39)预防和减少伤害。实施健康危险行为干预项目,预防和减少自杀、意外中毒。在道路交通、公共设施建设、社区管理等方面完善防控措施,加强儿童和老人伤害预防和干预。

  (40)建立产商品质量分析报告制度。开展产商品质量抽样监督,依法查处经营不符合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标准的产商品违法行为,规范学校周边商铺市场经营秩序。

  (五)发展健康产业

  11.健康产业促进行动

  (41)构建“医研企”协同创新体系。推动生物医药企业加速器二期建设,加快深圳湾实验室坪山生物医药研发转化中心、蒙纳士科技转化研究院等项目落地建设,加强和港澳地区在生物医药等领域合作。力争中国医学科学院实验动物研究所、一致性评价中心等项目落地。培养医药科技创新人才。

  (42)加快产业化进程。加快坪山国家生物产业基地核心区建设,推进人工智能技术与高端生物医学工程创新融合,鼓励辖区医疗机构创建药物(器械)临床试验基地,加快生物医药产业的市场化、产业化进程。推进医疗服务业发展。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按照职责分工,将预防为主、防病在先融入各项政策举措中。

  (二)加强督导考核。成立坪山区健康坪山行动推进委员会,推动街道、社区建立公共卫生委员会(健康行动推进委员会)。建立评估制度,将主要健康指标纳入政府绩效考核指标,考评结果经推进委员会审定后通报,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干部奖惩使用的重要参考。

  (三)加强宣传引导。及时发布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增强社会各界和广大居民的普遍认知,引导群众了解和掌握必备健康知识,践行健康生活方式。

  附件:

  1.健康坪山行动实施方案指标体系

  2.健康坪山行动实施方案责任分工表


附件:

1.附件1、健康坪山行动实施方案指标体系.docx

2.附件2、健康坪山行动实施方案责任分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