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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 |《深圳市坪山区小微企业劳动关系事务托管服务效果评估办法》

信息来源:坪山区人力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1-10-26 16:33:36
归档标识 2024年03月31日

  为提升小微企业劳动关系事务托管服务质量,发挥政府财政资金使用效能,实现小微企业良性健康发展,根据《深圳市坪山区小微企业劳动关系事务托管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制定《深圳市坪山区小微企业劳动关系事务托管服务效果评估办法》(以下简称《评估办法》)。现将相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背景情况

  (一)有关研究情况。2016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科学研究所(现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国家社科基金重大课题《中国特色劳动关系体制研究》子课题之一《小微企业劳动关系事务托管服务研究》指定在我区开展。2017年1月,人社部劳科院形成《小微企业劳动关系事务托管服务研究—以深圳市坪山区为例》调研报告,并指导我区开展小微企业劳动关系事务托管服务试点。

  (二)起草背景。《深圳市坪山区小微企业劳动关系事务托管服务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试行)》)自2018年2月24日起施行。此后,我局配套印发施行了《深圳市坪山区小微企业劳动关系事务托管服务效果评估办法(试行)》用以评估托管服务效果。2020年10月,作为坪山区2020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我局将《深圳市坪山区小微企业劳动关系事务托管服务效果评估办法(试行)》进行修订,形成《深圳市坪山区小微企业劳动关系事务托管服务效果评估办法(修订)》(以下称“《评估办法(修订)》”)并印发施行,稳步推进开展小微企业劳动关系事务托管服务评估工作。

  2021年3月17日,坪山区人民政府印发《深圳市坪山区小微企业劳动关系事务托管服务管理办法》。为保证小微企业劳动事务托管服务工作有序推进,需配套出台新的服务效果评估办法。

  二、起草过程

  1.广泛征求相关意见和建议。实地调研小微企业、举办社会力量座谈会,充分听取服务对象和服务主体意见,在《评估办法(试行)》基础上形成《评估办法》征求意见稿。

  2.意见征集。征求区政府相关部门意见,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3.合法性审查。按照《深圳市坪山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要求,将《评估办法》送交我局法制工作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送交区司法局征求法制审查意见,并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完善。

  三、文件依据

  《深圳市坪山区小微企业劳动关系事务托管服务管理办法》(深坪府办规〔2021〕1号)。

  四、目标任务

  该评估办法主要目标任务是通过明确小微企业劳动关系事务托管服务效果评估标准,细化服务标准、注重服务实效,进而提高劳动关系托管服务的质量;同时,推动劳动关系评价指标体系调查评估结果的转化应用,发挥政府财政资金使用效能,实现小微企业良性健康发展。

  五、主要内容解读

  (一)该评估办法共十条,主要包括评估对象、评估条件、评估周期、组织实施、评估指标、补贴金额等,结构比较完整,可操作性强。

  (二)该评估办法用于评估开展小微企业劳动关系事务托管服务的适格社会力量,且社会力量为每家托管企业服务的事项不少于《管理办法(试行)》第八条规定服务内容的50%,即19种具体服务内容。社会力量包括提供小微企业劳动关系事务托管服务的各类社会组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等。

  (三)为提高托管服务评估效率,该评估办法规定小微企业劳动关系事务托管服务届满半年后开展中期评估,届满一年之后开展终期评估,全年服务项目不少于《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服务内容的50%即不少于19项。

  (四)该评估办法规定了托管服务评估指标包含主观指标和客观指标。主观指标指在小微企业开展的劳动关系评价指标调查系统所生成的评估报告结果,该项调查由政府部门协助企业及员工完成;客观指标包括企业在托管服务期间的劳动信访、劳动监察、劳动仲裁案件量及服务档案考核。

  (五)为鼓励托管机构将小微企业将劳动纠纷化解在企业内部,该评估办法在劳动信访和劳动仲裁两项指标上要求将当年度与上年度信访、仲裁数据进行对比评分。具体而言,规定劳动信访指标权重为20%,且连续享受托管服务的企业,托管企业在托管服务考评年度内未发生劳动信访案件,得20分;发生劳动信访案件,且案件量较上年度减少或持平,每发生一宗劳动信访案件扣减2分,扣减20分为止;发生劳动信访案件,且案件量较上年度增加,每发生一宗劳动信访案件扣减5分,扣减20分为止。第一年享受托管服务的企业,当年度发生劳动信访案件,每发生一宗劳动信访案件扣减2分,扣减20分为止。托管企业在托管服务考评年度内未发生劳动仲裁案件,得30分。发生劳动仲裁案件,且案件量较上年度减少或持平,每发生一宗劳动仲裁案件扣减5分,扣减30分为止。发生劳动仲裁案件,且案件量较上年度增加,每发生一宗劳动仲裁案件扣减10分,扣减30分为止。第一年享受托管服务的企业,当年度发生劳动仲裁案件,每发生一宗劳动仲裁案件扣减5分,扣减30分为止。因小微企业中劳动监察案件少,影响小,该评估办法规定托管企业在托管服务考评年度内未发生劳动监察案件,得10分。每发生一宗劳动监察案件扣减5分,扣减10分为止。

  (六)为加强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水平,该评估办法的服务档案指标部分将档案考核与实际服务内容相结合,鼓励服务机构针对上一年度出现问题进行整改。基础服务档案要求每家企业的服务情况需要有详细档案记录,且每月有2条及以上记录(其中至少1条为线下服务记录)。第一年开展托管服务的基础服务档案得分满分为20分,不符合服务档案要求扣2分/月,扣减20分为止;开展托管服务两年以上的基础服务档案满分为12分,不符合服务档案要求扣1分/月,扣减12分为止。提升服务档案要求开展托管服务一年以上的企业档案,在基础服务档案要求内容以外,需记载上一年度劳动关系评价指标调查系统评估报告所列问题整改情况,该项满分8分,根据整改率评估得分。

  (七)为减轻企业负担,让企业专注产品研发及市场等核心工作,该评估办法鼓励并支持各托管服务机构开展人力资源共享服务,对同一园区8家以上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不满30人的企业同时提供驻点服务,且服务内容不少于《管理办法(试行)》第八条所规定的三十项服务内容,每家补贴金额可达到《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五条规定数额的80%。

  (八)为发挥政府财政资金使用效能,该评估办法规定了补贴金额依据托管企业的工伤保险参保人数,托管企业人数规模与补贴金额权重上限相挂钩。

  (九)该评估办法规定了小微企业和社会力量有恶意串通、弄虚作假的行为,取消服务补贴的发放,并作为不良信用记入服务档案。因弄虚作假而发放的服务补贴,坪山区劳动部门进行追缴,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相应责任。

  六、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一是细化考核评估标准要求,通过建立完善考核评估机制,完善服务机构日常服务要求,促进小微企业劳动关系事务托管服务规范化、标准化;二是行政管理的需要,小微企业劳动关系事务托管服务注重服务质量,服务质量依赖于明晰的服务标准,要明确各项考核评估指标的具体要求,避免开展评估工作人员滥用自由裁量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