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关于确定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目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粤民民〔2012〕135号)及《深圳市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社会组织推荐目录编制管理办法》(深民规〔2016〕2号),经社会组织自行申报、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登记管理机关审核,坪山区民政局决定将深圳市坪山区慈善会等20家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编入2021年坪山区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社会组织推荐目录,现将推荐目录予以公示。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坪山区民政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反映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反映材料须署真实姓名并注明联系方式。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应真实、具体,以便查证核实。
公示时间:从公示之日起7个自然日;
联系电话:0755-84513606;
传真:0755-28318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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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坪山区民政局
2021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