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智能网联车辆在坪山安全平稳运行,坪山区成立了由区发改局牵头,区交通、交警、工信部门组成的坪山区智能网联汽车全域开放管理联席工作小组(以下简称联席工作小组),明确各部门管理职责和权限,优化跨行业跨领域协同机制,各单位依据职责分工共同对相关活动进行监管。
同时,在《管理办法》中针对智能网联汽车及功能型无人车在道路测试、示范应用、商业化试点全流程中的违法行为与事故,明确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处理。并规定了智能网联汽车、功能型无人车在道路测试、示范应用及商业化试点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时的处置及上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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