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深圳市坪山区发展和改革局牵头,会同深圳市坪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坪山管理局、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坪山大队,共同组成坪山区智能网联全域开放测试示范应用与商业化试点管理联席工作小组,组织实施本办法。
各单位具体分工如下:
坪山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总体统筹和协调,组织召开联席工作小组会议,受理相关活动申请,对安全性自我声明进行确认,颁发商业化试点通知书;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坪山管理局:负责提供业务指导与支持,支持设置开放路段的必要的标志、标线及其他必要设施;
坪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配合做好相关活动的行业指导与支持;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坪山大队:负责开展道路交通环境安全评估,协助申请主体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监管车辆和驾驶人,处理相关活动中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和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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