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声明
无障碍阅读
繁体版
英文版
移动版
政务机器人
智能语音导航
轻触这里关闭目录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解读 > 政策问答
参赛运动员、教练员须严格遵守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相关规定,对于在比赛中出现违反赛风赛纪、违反《反兴奋剂条例》等行为被取消成绩的,一经核实,取消申报资格;已经获得奖励的,撤销奖励并追回奖金。
坪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坪山区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奖励办法》的通知
扫一扫在手机上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