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赛事的单项个人项目、接力和单项团体项目中,带训教练统一按所带训运动员获奖(名次)奖励标准的80%计发。在同一赛事的球类集体项目中,因运动员数量较多、管理难度较大等原因,主教练按获奖(名次)奖励标准的150%计发,其他教练员按奖励标准的50%计发。
同一赛事的单项个人项目、接力和单项团体项目中,带训教练统一按所带训运动员获奖(名次)奖励标准的80%计发。在同一赛事的球类集体项目中,因运动员数量较多、管理难度较大等原因,主教练按获奖(名次)奖励标准的150%计发,其他教练员按奖励标准的50%计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