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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解读 > 政策问答
1.在经备案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中从事劳动争议调解工作;
2.调解员需持有以下相关证书之一:劳动争议调解员、社会工作者、心理咨询师、心理健康指导师、劳动关系协调员、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法律职业资格证等;
3.无其他不适宜担任调解员情形。
坪山区人力资源局关于印发《坪山区劳动争议调解办案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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