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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解读 > 政策问答
1.所属调解组织已进行备案;
2.已获发劳动争议调解员证书;
3.已在区人力资源局备案,并在深圳市劳动争议调解系统中录入调解员的信息;
4.不属于在职公务员、职员或雇员。
坪山区人力资源局关于印发《坪山区劳动争议调解办案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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