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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深圳市坪山区智能网联全域开放测试示范应用与商业化试点管理办法》

信息来源:坪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6-04-30 17:18:55

  一、编制背景

  智能网联汽车已成为全球汽车产业发展方向,国家、省、市、区高度重视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力求在新一轮汽车产业竞争中抢占制高点。近年来,智能网联汽车技术发展迅速,已由技术测试验证进入规模化测试示范及商业化探索阶段,企业对开展多场景、规模化测试示范的需求日益迫切。坪山区根据《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规范(试行)》《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等相关要求,参照《深圳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实施细则》,结合《深圳市坪山区智能网联汽车全域开放管理系列政策》实施情况,编制《深圳市坪山区智能网联全域开放测试示范应用与商业化试点管理办法》,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二、编制目标

  《管理办法》聚焦“场景应用、突破创新、安全监管”,以鼓励企业开展道路测试、示范应用、商业化试点,支持全无人测试示范及商业化探索等为导向,以“审慎监管、开放包容、鼓励创新”为原则,营造最优智能网联汽车营商环境,助力坪山区打造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高地,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编制过程

  由区发展和改革局牵头,会同坪山区智能网联汽车全域开放管理联席工作小组(以下简称“联席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及专业第三方技术支撑机构共同开展《管理办法》编制工作。先后调研北京、上海、广州、重庆、苏州、武汉等10余个城市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先进管理经验,广泛调研智能网联汽车、功能型无人车相关企业需求,最终形成《管理办法》的征求意见稿,并于2025年1月16日至2月16日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征求及采纳情况已在区发展和改革局网站进行了公示。

  四、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主要包含总则,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示范应用及商业化试点申请条件,功能型无人车道路测试及商业化试点申请条件,申请程序,管理要求,违法及事故处理,附则七部分内容。主要聚焦以下创新要点及重点内容:

  一是结合行业发展和监管需求,对坪山区已发布的《深圳市坪山区智能网联汽车全域开放道路测试及示范应用管理办法(试行)》《深圳市坪山区关于智能网联汽车全域开放商业化试点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深圳市坪山区关于无人小车全域开放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三个文件进行整合。

  二是科学优化申请条件,结合智能网联行业发展阶段及各地政策变化趋势,适度放宽申请及进阶条件,同时调整智能网联汽车初次申请及新增车辆的一致性检测报告要求。具体申请条件在配套实施细则中予以明确。

  三是扩大测试示范与商业化试点适用范围,支持有条件自动驾驶智能网联汽车开展测试示范活动,鼓励功能型无人车开展道路测试及商业化试点活动。

  四是细化安全管理要求,严把安全秩序关,在满足产业及技术快速发展需求的同时,保障全区交通安全和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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