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近年来国务院、广东省、深圳市相继印发的关于支持新能源产业发展的产业政策,新能源产业是《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培育发展未来产业的意见》中明确作为重点发展的20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之一,也是我区“6+3”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截至目前,坪山区共有新能源相关企业300余家,在新能源产业链上下游均有布局,涵盖新型电池及储能、充电设施、光伏、氢能、智能电网和综合能源服务等领域,拥有比亚迪、捷佳伟创、拉普拉斯、新宙邦、贝特瑞等“链主”企业,同时也培育了一批创新能力强、发展前景好的中小企业。新能源产业政策的制定出台将回应我区新能源企业的众多发展诉求,为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二、目标任务
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发展和改革工作会议、全国能源工作会议决策部署,完善支持新能源产业发展政策体系,加快促进坪山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目标打造“国际领先的新能源产业创新策源中心”“全球一流的新能源智造高地”“光储充一体化应用的全球示范城区”。
三、主要内容解读
《若干措施》共十四项具体措施举措、五项附则及附件。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优化产业补链强链。积极招引一批激发产业活力、加固产业链条的新能源前沿、紧缺、关键领域企业,以点带面补短板、固底板,实现全产业链均衡发展和整体跃升。
二是加速产业集聚发展。鼓励园区积极引育新能源企业,打造一批产业链上下游集聚的新能源专业产业园区或社团组织,发挥产业规模效应,实现新能源产业多点位聚力发展。
三是布局检验检测平台。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布局建设新能源相关检测检验公共服务平台,为新能源产业创新发展提供可靠支撑。
四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鼓励企业聚焦新能源前沿技术,搭建自主产品中试平台,带动产品研发设计和验证试验,与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同制定中试技术规则。
五是强化标准制定保障。持续完善新能源产业标准体系,鼓励企业主导参与在新型电池及储能、充电设施、光伏、氢能、智能电网和综合能源服务等新能源领域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定,不断增强新能源产业细分领域影响力。
六是保障企业空间需求。做实企业服务保障,减轻优质企业经营空间压力。
七是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帮助解决优质企业融资需求问题,支持坪山区新能源重点布局领域企业快速成长,培育产业发展全新增长点。
八是护航企业全球化布局。推动新型电池及储能、光伏等新能源领域产品、服务走出去,加快国外新能源产业布局,扩大本土品牌国际影响力。
九是深化行业协同发展。鼓励在坪山本地开展具有重大国际、国内影响力的新能源领域交流合作活动,汇聚国内外优质企业资源,依托活动促进企业招引与行业对接。
十是推广新型储能技术示范建设。鼓励建设一批钠离子电池、液流电池、飞轮储能等下一代新型储能示范项目,强化电力迎峰保供和电网纾解峰谷矛盾能力。
十一是推动车网互动规模试点应用。支持面向公交首末站、社会停车场、超级快速充电站等停充一体场景开展智能化示范新建或改造,鼓励探索规模化车网双向互动模式,实现各类新能源汽车移动储能灵活可调及能源利用最大化。
十二是提升虚拟电厂资源聚合响应。鼓励建设资源聚合平台并接入深圳市虚拟电厂管理中心参与电网调控,开展数字能源服务衍生业务。
十三是探索培育氢能产业示范应用。鼓励固体氧化物燃料电池(SOFC)技术示范应用,打造热电联供应用场景,鼓励氢燃料电池汽车在工程环卫、长途运输领域示范应用。
十四是鼓励加快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加快新型电力系统建设,鼓励开展源网荷储一体化、光储充一体化、光储直柔一体化、集中供冷、能源托管、微电网、碳捕集与封存、近零碳试点等绿色低碳项目,助力打造光储充一体化全球示范城区。
十五是“附则”。根据政策核心条款及相关要求,明确了包括新能源产业重点支持的技术方向和领域、不重复支持、资金控制、审核流程、有效期及解释权等主要事项。
十六是附件“适用对象主营业务目录”。明确了《若干措施》适用对象的主营业务及重点支持领域,包括新型电池及储能、充电设施、光伏、氢能、智能电网和综合能源服务等五大方面、若干细分业务或产品。
四、涉及范围
适用于坪山区内实际从事新型电池及储能、充电设施、光伏、氢能、智能电网和综合能源服务等新能源相关业务的企业。
五、惠企利民举措
《若干措施》将综合运用财政专项资金、金融服务等多种手段,完善新能源产业政策保障体系,积极回应新能源企业发展诉求,解决新能源企业发展实际困难,进一步打造更加优质的经商环境与服务生态,推动坪山区新能源企业实现新一轮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