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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咸水湖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未经产权登记房屋物业权利人核实结果公示及基础数据信息公示

信息来源:坪山区石井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25-12-01 11:04:40

  坪山区咸水湖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位于石井街道石井社区,包括上屋、下屋、井子吓、田头埔等四个小村,改造范围面积约12.25公顷。根据深圳市拆除新建类改造项目相关政策规定,现就坪山区咸水湖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未经产权登记房屋物业权利人核实结果及基础数据信息进行公示。

  一、现场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坪山区石井街道石井社区工作站,地址:坪山区石井街道石井社区金田路15号;

  (二)深圳市坪山石井股份合作公司,地址:坪山区石井街道荔景南路133号;

  (三)深圳市坪山上屋股份合作公司,地址:坪山区石井街道石井社区咸水湖路2-2号;

  (四)深圳市坪山咸水湖股份合作公司,地址:坪山区石井街道石井社区咸水湖路71-2号;

  (五)深圳市坪山田头埔股份合作公司,地址:坪山区石井街道石井社区田头埔村四巷2号;

  (六)深圳市坪山井子吓股份合作公司,地址:坪山区石井街道石井社区金田路151号202。

  二、网上公示网址

  https://www.szpsq.gov.cn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15个自然日,自2025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15日。

  四、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持相关证明材料,向坪山区咸水湖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部提出书面意见,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15日。

  地址:坪山区石井街道石井社区咸水湖路2-2号。

  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0755-28820944。

  特此公示。

深圳市坪山区石井街道办事处

2025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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