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等要求,坪山区商务局对2024年9月11日至12月5日申请的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消费电子和家用电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购置补贴项目进行了受理。
一、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情况
经审核,本轮拟发放589人,补贴资金6,594,000.00元。
二、消费电子和家用电器购置补贴情况
经审核,本轮拟发放263人,补贴资金332,920.84元。
三、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情况
经审核,本轮拟发放26人,补贴资金13,000.00元。
现将补助明细公示如下,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限自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1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坪山区商务局反映。联系电话:0755-89999786。
坪山区商务局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