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促进坪山区医疗产品创新与特色产品培育,加速医疗创新成果转化及临床应用,推动全区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基于《坪山区科技创新局 坪山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健全坪山区生物医药产业“医企”协同沟通体系的通知》(深坪科函〔2024〕313号)有关工作机制的要求,经公开征集、企业申报、材料初审、专家评审、对外公示等程序,形成《坪山区临床应用特色药械产品目录(第一批)》(以下简称《目录》,详见附件),现予以印发。《目录》自2025年4月15日起生效,有效期4年。
特此通知。
深圳市坪山区科技创新局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