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公园文明城市创建服务项目已完成自行采购程序。现将项目采购结果公示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公园文明城市创建服务项目。
二、项目预算金额:105000元。
三、采购项目内容:
根据《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2024年公园文明城市创建提升工作,按照要求为区管公园开展设计制作公益广告宣传灯杆旗和营造浓厚文明氛围等工作,完善公园文明城市创建宣传内容,引导市民积极参与创建活动,助力深圳打造城市文明典范、建设现代文明之城。
四、成交供应商名称:深圳市江楠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五、成交金额:101250元。
六、公示时间:2024年9月6日至2024年9月9日。
本公示期限为4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异议人应当在公示期满前向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提出(联系人:黄工,电话:0755-28369597)
附件: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2024年公园文明城市创建服务项目的自行采购交易结果公示
深圳市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