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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2019年度行政复议工作报告

信息来源:坪山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0-04-09 00:00:00
归档标识 2020年12月23日
  2019年,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坪山区政府聚焦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区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区司法局)严格履职,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监督、纠错职能,在依法监督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的同时,有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建设“东部法治高地”。现将2019年度行政复议工作报告如下:
  一、2019年行政复议案件总体情况及特点

  截至11月30日,我区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7宗,办结16宗,1宗正在办理。其中,被申请人为区规划土地监察局8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5宗,区水务局、区卫生和健康局、区住房和建设局、区公安分局各1宗。

  经审理,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9宗,分别为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5宗,区规划土地监察局2宗,区卫健局1宗,区水务局1宗,撤回申请率达52.94%。作出行政复议决定7宗,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5宗,占比达71.43%;确认违法2宗,纠错率达到28.57%。

  与2018年相比,2019年行政复议案件呈现如下特点:一是案件数量明显降低,2019年(17宗)与2018年(36宗)相比减少19宗,降幅达52.78%。二是案件仍集中在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裁决等具体行政行为均为0宗。三是行政纠纷涉及领域呈多元化,包括土地监察、城市管理、水务管理、卫生健康、物业管理、治安管理等,但土地监察执法仍是纠纷高发领域,占全部复议案件的47.06%。四是行政执法水平大幅提升。经审理并做出行政复议决定的案件中,复议维持的案件占比达71.43%,确认违法的案件仅2宗。

  二、行政复议工作亮点

  ——主动将行政复议工作融入区委区政府工作大局,为高质量可持续的创新坪山提供坚强法治保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宗旨,以讲政治为根本原则,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监督行政执法的职能,注重处理好保护相对人及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和维护公共利益、坪山发展大局的关系。

  ——多措并举,努力提升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质量。一是综合采用实地调查、行政调解、法制建议书等办案方式,坚持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二是改变审理方式,由以前的书面审查逐渐转变为听证审理,确保案件审理程序的公开、公平、公正。三是加强行政复议人员培训,采取参加专题培训班、典型案例分析研讨、分享交流等多形式提升行政复议工作人员的办案能力和业务水平。四是充分借助“外脑”,实现区政府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全覆盖。

  ——强化行政纠纷化解,引入“审前调处”机制。最大限度发挥调解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中的作用,充分运用和解、调解等多种手段化解行政争议,增加当事人与行政机关的相互理解和信任,有效降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发率。全年通过“审前调处”机制成功化解行政争议案件9宗,占全年申请行政复议案件量的52.94%。

  ——深化行政复议公开,提升行政复议工作的公信力和透明度。2019年在区政府官网新设“行政复议文书公开”专栏,及时全面公开2019年度16份行政复议文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每一宗行政复议案件得到公开、公平、公正地处理,提升行政复议的公信力。

  三、行政复议工作中发现和存在的共性问题

  ——重结果、轻程序的问题仍然突出。今年被确认违法的2宗案件均系行政执法程序瑕疵而被确认违法。如倪某申请撤销《限期拆除通知书》案,无证据证明直接送达不能的情况下直接采用张贴方式送达;毛某申请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案,未先责令停止违法建设而直接作出限期拆除行政处罚。

  ——个别执法单位尚未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的目的不但有利于规范执法行为,也是收集和固定证据的重要手段。

  ——法制机构及工作人员配置不足。虽然全区执法单位均设立了法制机构,但部分单位未配备专职的法制工作人员,采用外聘人员驻点模式,流动性大,导致法制审核不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对能力不足。

  ——行政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参差不齐,执法水平亟待强化。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直接决定案件办理的质量,各执法部门需强化执法队伍的建设。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对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执法理念的培训。采取讲座、执法活动点评、跟班执法、旁听庭审等多种形式的培训,强化实体与程序并重的执法理念,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遵循执法规范,避免粗暴执法、野蛮执法。

  (二)完善行政复议审前调处机制,充分发挥复议机关行政执法监督职能。在审理复议案件前,积极引导申请人及被申请人达成和解,消弭行政纠纷,减少行政复议案件撤销率,有效降低行政诉讼发案率。针对行政复议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通过行政复议建议书等形式加大提醒力度,更大限度地发挥行政复议的监督功能。

  (三)进一步增强行政复议透明度、专业性和公信力。一是加大行政复议工作的公开力度。积极开展网上行政复议受理工作,积极推进行政复议决定网上公开,注重阳光办案,进一步提升复议工作的透明度。二是在审理复议案件中引入听证、专家论证机制,确保行政复议案件的办理质量,全面提升行政复议的公信力,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