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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坪山区“八五”普法规划

信息来源:坪山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1-12-29 10:32:59

  为做好我区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根据中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坪山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规划,根据中央、省、市“八五”普法规划安排部署,立足坪山区法治建设实际,进一步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创新普法方式方法,提升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把全民普法的制度优势转化为依法治理效能,为推动粤港澳大湾区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双区”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全民普法工作完备的制度体系、精准的实施体系、科学的评价体系和健全的责任体系基本形成。公民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明显提升,社会力量普法制度健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主动性显著增强。依法治理深入基层,全社会依法办事环境逐步形成,推动法治成为坪山核心竞争力,为2035年深圳率先基本建成法治城市示范、一流法治政府、模范法治社会作出坪山贡献,为建设“创新坪山、未来之城”提供法治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新时代全民普法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党校和干部学院重点课程,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全民普法的全过程、各环节,通过丰富多样的宣传方式,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本精神、基本内容和基本要求,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

  (二)深入学习宣传实施宪法

  把宪法学习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国家工作人员入职培训、任职培训的必修课程。完善宪法宣誓制度,落实公民宪法宣誓仪式指导规范和宪法宣誓平台建设指导规范。将宪法宣传教育融入新市民仪式、成人宣誓仪式和毕业仪式等活动。推动“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制度化,实现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加强对青少年的宪法和基本法专题教育,推动建设青少年宪法教育实践基地。将宪法元素与坪山区文化资源相融合,推动宪法文化阵地建设。

  (三)全方位宣传普及民法典

  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宣传普及民法典的立法历程、内容体系和立法精神。每年开展100场民法典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公园等活动。利用民主法治示范企业、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法治公园、法治文化广场、户外宣传屏等场所集中开展宣传活动。通过“以案释法”、“习法大讲堂”、公益广告、短视频等多种方式开展普法宣传,培育优质普法产品。把民法典纳入市民基础教育体系,试行全区中小学开展“民法典故事会”等活动。

  (四)深入宣传普及与促进高质量发展、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大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科技成果转化的法律法规,帮助企业有效防范风险,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教育法、反恐怖主义法、生物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扫黑除恶、毒品预防、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防止家庭暴力、个人信息保护等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开展常态化的法治宣传教育。

  加强对深圳地方性立法的宣传。围绕“双区”战略定位,大力宣传深圳市的本地立法实践。分批、分重点解读和普及运用特区立法权制定的《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深圳经济特区生态环境公益诉讼规定》,加大对坪山区生物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三大产业”等特区法规规章、司法实践和执法实践的宣传力度。

  (五)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

  以庆祝建党100周年、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为契机,以党章、准则和条例为重点,加大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力度,在机关、学校举办党史、党章知识竞赛。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三、持续提升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根据我区人员构成特点、法治素养特征、法治教育规律,针对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青少年、来深建设者、港澳居民与外籍人士等对象进行精准普法。

  (一)抓好领导干部“关键少数”

  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制度。每年组织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旁听法院案件庭审不少于一次,邀请深圳市普法讲师团讲师为领导干部开展普法宣讲不少于一次,推动败诉案件的分析宣讲工作。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分级分类法律法规清单制度,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实绩的重要内容。把法治教育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等培训的必修课程。完善党政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读本。继续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考试。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

  (二)坚持从青少年抓起

  加强法治教育师资培训,5年内对所有道德与法治课教师进行一次轮训。规范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聘用、培训、管理工作。推广实施“青少年普法工程”“新雨计划”等青少年普法项目,落实深圳市青少年普法工作规范标准。制作针对青少年法治与安全教育为主题的系列动漫、短视频等。将青少年作为重点普法对象,进一步发挥家庭教育在青少年普法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探索监护人参与普法的途径与责任机制。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健全青少年参与法治实践机制,稳步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在街道一级实现全覆盖。

  (三)开展分类精准普法

  充分发挥劳动主管部门、工会作用,加强来深建设者普法工作。探索通过社会力量对来深建设者进行普法,开展常态化的法治宣传教育。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发挥网格治理的作用,明确主管单位、居住地、用人单位等对特殊群体的普法主体责任,为特殊群体提供普法服务。

  对外资企业、港澳台企业,港澳台居民、外籍人士开展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利用港澳青年更为关注的媒体网站、社交平台,精准宣传大湾区生活、学习、就业、税收优惠等方面相关的法律法规。在港澳人士和外籍人士相对集中的区域开展创业、置业、养老和医疗等民生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

  坚持以社会治理效果作为普法工作的评估基础,将公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素养,作为判断普法工作成效的核心指标。将公民法治素养对深圳法治建设的影响力作为衡量标准,探索建立指标量化的“公民法治素养测评指标体系”。会同第三方机构开展公民法治素养测评,将执法、司法、信访等相关数据作为判断普法工作成效的关键标准。

  四、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

  (一)优化“谁执法谁普法”制度设计

  实现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全覆盖。完善“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制度设计,提高评议质量和评议结果的综合运用。进一步发挥落实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作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促进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加强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人员学法用法,加强对管理对象进行普法。

  (二)落实以案释法制度

  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完善典型案例收集、整理、发布机制,加大媒体以案释法平台建设。完善公民旁听司法审判制度建设,开展公民观摩行政执法活动,推广“执法直播式”普法。利用深圳法治地图的“法治头条”专栏,探索以案释法和精准普法的有机融合。

  (三)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

  党委宣传部门充分发挥宣传主管职能,广播电视、报纸期刊、互联网等大众传媒切实履行公益法治宣传义务,利用各大影院平台在电影开播前播放法治公益广告。法治类公益广告数量不低于媒体刊播公益广告总量的20%。实施法治点亮城市地标行动,推动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普法节点,利用地标性场所、风景区、公共交通工具(站点)、餐饮场所、物业小区的LED屏、宣传栏等开展主题法治宣传及公益普法宣传活动。

  五、提升社会化普法水平

  (一)继续实施“公民法律素质提升资助计划”

  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投入、公益赞助相结合的社会普法机制,参与申报市司法局“公民法律素质提升资助计划”。制定申报工作细则和流程,鼓励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参与“公民法律素质提升资助计划”,打造系列化、品牌化的优质资助项目。组织各部门每年举办1期具有坪山特色的法治文化节展览,助力坪山区高质量创建文明城市。

  (二)推动“二支队伍”参与普法服务

  以传递规则意识、契约精神、法治信仰为导向,针对普法重点内容和重点人群,组建百名规模使命感高、专业性强的“八五”普法讲师团,开展“普法讲师团公益行”活动。完善普法讲师团选拔退出、聘任与履职考核、评优奖励等机制。推动普法讲师团星级评定,吸引更多优秀的人才加入普法讲师团。升级普法志愿者服务,推动成立具有辖区特色、广泛参与的普法志愿者队伍,加强普法力量,增强普法的社会性、广泛性和渗透力。

  (三)引入商业性法律服务机构参与普法工作

  加强与商业性法律服务机构的合作,鼓励商业性法律服务机构发挥人才和市场优势,为专门有需要的群体提供更精准的普法服务。加强对发展商业性法律服务的引导支持与常态化公益普法合作模式的探索。利用高等院校公益性法律服务资源,通过项目合作等方式把法学高等院校资源引入坪山区普法工作。

  六、加强法治文化建设

  (一)推进法治建设与道德教育相结合

  坚持发挥法治的保障和促进作用,以法治承载道德理念,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以法治的力量引导市民向上向善。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国主义教育、公民道德教育有机融入法治教育之中。开展面向家庭的普法主题实践活动。

  (二)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推动法治文化阵地多元化、规模化,形成具有坪山区特色的法治宣传阵地网。在“八五”期间,逐步建成6个以上具有坪山特色的法治文化基地。丰富全区各类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广场的法律元素,培育建设一批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于社会和谐稳定的创新性法治宣传教育星级基地。发挥各部门的优势和特色,开展贴近生活、内容新颖,场景式、浸入式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在现有的学习宣传教育基地中增加法治元素。

  (三)运用新技术新媒体传播法治文化

  创新普法宣传方式,依托抖音、读特、读创、今日头条等新媒体构建法治坪山宣传矩阵,探索运用大数据分析技术,推进普法信息在各类终端设备和媒体平台上的“智慧分发”。注重Vlog、小游戏等形式在普法中的运用,构建“需求-研判-反馈-供给”普法服务新模式,提高普法产品供给的精准性和有效性,丰富法治文化产品。

  (四)促进法治文化交流

  加强粤港澳大湾区法治文化交流,利用“粤港澳大湾区法律部门联席会议”“普通法裁判思维研修班”“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培训”等交流平台,积极参与跨地区联动三地政府部门、高等院校和社会组织,共同开展法治文化交流活动,落实大湾区法治文化交流常态化机制,促进大湾区法治文化交流。

  七、深化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

  (一)深入推进法治建设“四级同创”

  深化法治城市、法治城区、法治街道、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夯实法治建设基础,提升法治建设水平。推广培育全国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全省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八五”期间,力争创建10个以上省级民主法治示范社区、2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专业社工及志愿者等不同主体参与到法治建设工作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切实发挥基层人民调解员、一社区一法律顾问作用,社区法律顾问每个月至少到社区服务2天(累计16小时)。组织培育一批基层“法律明白人”,提高其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

  (二)深化行业依法治理

  推进行业依法治理,促进法治文化与行业文化融合。加强与行业协会、行业自律组织的合作,落实行业管理部门对行业协会的管理职责,引导行业自律自治和行业规章丰富化、合规化,建立健全行业协会法人治理结构。持续开展“一企一课”定制化精准培训,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行业定期普法巡讲制度,通过法治教育深化各行各业的行风建设,规范行业行为,推动构建政府主导、社会机构参与的行业治理模式。

  (三)深化企业法治文化建设

  推进法治文化与企业文化融合发展,支持和引导企业开展“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国有企业要发挥模范示范作用,积极创建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探索整合全区企业法务资源,推动企业合规建设,防范法律风险,提升企业法治化水平。落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提高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完成1至2个专业性的企业合规机构建设。

  (四)加强社会应急状态下的依法治理

  探索建立应急状态下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模式,收集整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中的法律法规宣讲案例,并开展评优与经验推广活动。总结我区应急状态下的普法工作经验,探索建立融入我区应急状态普法工作机制。

  八、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听取汇报,带头参加普法活动,研究解决普法相关重大问题。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规划的实施,充分发挥组织推动、检查指导、督促督导职能作用。建立完善上级普法主管部门对下级普法主管部门的工作评估、情况通报和重点约谈制度。各普法成员单位要根据坪山区“八五”普法规划,科学制定本部门五年内的普法工作方案,把普法工作纳入本部门重点工作。

  (二)加强工作保障

  把普法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并建立动态增长机制,把普法工作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建设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高素质普法工作队伍,推动优秀普法人才享受相关人才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聘用)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充实到基层普法一线。

  (三)加强评估检查

  完善普法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落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网上量化评估相关要求。开展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和中期总结验收,探索通过第三方评估普法工作成效。落实《广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对未履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职责的,区普法主管部门发出提示函或建议书,必要时进行约谈,提出整改要求;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通报批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