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坑梓办事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市政府、新区管委会的决定、命令、指示,完成市、区部署的各项任务;加强基层政权建设,领导社区工作站,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促进居民自治;及时向上级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负责处理人民来信和来访;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开展科技、文化、体育等工作;负责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开展人民调解和治安保卫工作;处置辖区突发事件,做好应急指挥和协调工作;维护老人、妇女、儿童、残疾人和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参与新建、改建居住区的公共建筑、市政设施配套项目的验收工作,参与城中村(旧村)改造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公共建筑、市政配套设施的使用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城市管理工作和协助城管综合执法工作;按有关规定组织、协调、指挥辖区有关领域的执法工作;做好“三防”和抗灾工作;负责劳动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工作;负责计划生育工作,加强人口管理和出租屋管理;开展拥军优属和拥政爱民等各项民政工作,做好人民武装工作;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做好社会救助和其他社会保障工作;加强社区建设,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优化投资环境,做好为企业服务工作,规范、监管集体经济企业,促进辖区经济发展;承办新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编制及交通工具情况
坑梓办事处设综合性科室8个、党群等其他机构4个、行政管理类事业单位2个、行政执法机构3个、事业单位19个;核定坑梓办事处总编制281名,其中行政编制52名,行政执法编制38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编制9名,司法专项编制3名,事业编制111名,普通雇员员额33名,老工勤雇员员额35名。办事处实有人数211人;退休32人。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61辆,包括定编车辆2辆和非定编车辆59辆。
三、2015年主要工作目标
坑梓办事处2015年主要工作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市、新区的部署要求,坚定不移走依法治理、深化改革、质量引领、创新驱动、民生至上的新型城市化道路,以改革创新为引领,以转型升级为抓手,以中心区建设为载体,以法治街道建设为保障,加快推动产业结构持续优化、社会建设持续进步、城市环境持续改善、民生幸福持续提高、党的建设全面加强,加快打造文明有序幸福新坑梓。
1.着力推进改革创新,更好效应激发内生活力。
2.着力优化产业结构,更大力度提振实体经济 。
3.着力推进城市建设,更大力气提升城市品质 。
4.着力强化依法治理,更高标准构建城市文明。
5.着力加强党的建设,以更严要求提高行政效能。
第二部分 坑梓办事处2015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情况
2015年坑梓办事处部门预算收入25,412元,比2014年增加4551万元,增长21.8%。其中:财政预算拨款23,649万元、事业收入1,200万元、上年结转563万元。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1、由于编制实有人数增加,基本支出增加243万元;2、编外人员经费实行综合补贴,增加1862万元;3、社区工作站改革后经费增加1018万元;4、2015年新增增加绿化管养面积为28.2万㎡,每平方米7.5元计算,增加经费212万元;5、新增项目预留改革经费547万元;6、上年结转563万元。
二、支出情况
2015年坑梓办事处部门预算支出25,412元,比2014年增加4551万元,增长21.8%。按预算单位划分,其中:坑梓办事处本级17609万元、坑梓办事处后勤服务中心1434万元、坑梓办事处财务管理中心1673万元、坑梓办事处综合治理办公室112万元、坑梓办事处出租屋管理所61万元、坑梓办事处劳动管理办57万元、坑梓办事处劳动保障所31万元、坑梓办事处计生服务中心107万元、坑梓办事处市政服务中心3925万元、坑梓办事处执法队201万元、坑梓办事处林业管理中心40万元、坑梓办事处水务管理中心47万元、坑梓办事处文体中心60万元、坑梓办事处老干部活动中心30万元、坑梓办事处征地拆迁中心25万元。按预算项目划分,其中:人员支出3292万元,公用支出116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05万元、项目支出20454万元。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1、由于编制实有人数增加,基本支出增加243万元;2、编外人员经费实行综合补贴,增加1862万元;3、社区工作站改革后经费增加1018万元;4、2015年新增增加绿化管养面积为28.2万㎡,每平方米7.5元计算,绿化管养经费增加212万元;5、新增项目预留改革经费547万元;6、上年结转563万元。
第三部分 坑梓办事处2015年部门预算收支具体情况
一、坑梓办事处本级
坑梓办事处本级17609.15万元,包括人员支出3292万元、公用支出116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补助支出505万元、项目支出12651.15万元。
(一)人员支出3292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1161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05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公积金。
(四)项目支出12651.15万元,具体包括:
1.一般事务管理8457万元,主要用于编外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2.社区管理2240万元,主要用于5个社区工作站人员经费及公用支出等。
3.机动预备费1397.3万元,主要用于不可预见的支出及预留改革经费。
4.综治维稳、应急及司法81万元,主要用于坑梓派出所治安队人员经费及公用支出。
5.城市管理239.52万元(上年结转项目),主要用于市政设施维护费。
6.城市建设、国土及水务236.33万元(上年结转项目),主要用于小型工程应急经费(新区纪工委办案工作基地征用补偿款)63.94万元、安排城中村消防管网及消防栓维修经费(坑梓办事处)132万元及紧急预拔汛期救灾应急资金40.39万元。
二、坑梓办事处后勤服务中心
坑梓办事处后勤服务中心预算1434.1万元(项目支出),具体包括:
一般事务管理1434.1万元,主要用于办事处大院内的水电、电话及网络、交通费、食堂补助、物业管理、修缮、固定资产购置等。
三、坑梓办事处财务管理中心
坑梓办事处财务管理中心预算1672.63万元(项目支出),具体包括:
1.一般事务管理392.8万元,主要用于财务核算、机关工会、各部门统筹业务费。
2.办公室事务27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室事务、督查事务。
3.纪检监察事务17万元。
4.组织人事事务 133万元,主要用于党建、干部管理、人大政协联络、人事管理。
5. 宣传事务130万元。
6.综治维稳、应急及司法66万元,主要用于信访、应急、司法事务。
7.民政、统战及社会建设事务 126.33万元(含上年结转项目),主要用于拥军优属、老龄事务、社会福利、残疾人事务、社会救济、统战事务、社会建设。
8. 经济发展事务98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商会事务、食品安全监管、 扶贫、财政事务、国有、集体资产监管、统计事务。
9.社区管理155万元,主要用于坑梓社区工作站工作经费、社区物业。
10.工青妇事务21.6万元,主要用于共青团、妇联。
11.安全生产及消防122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消防。
12. 武装事务23.9万元。
13.人口和计划生育114万元(含上年结转项目),主要用于计生管理、考核奖励、政策补助、人口管理。
14.城市建设、国土及水务5万元,主要用于城市更新。
四、坑梓办事处综合治理办公室
坑梓办事处综合治理办公室预算112.2万元(项目支出),具体包括:
1.综治维稳、应急及司法105万元,主要用于突发、群体事件处置、专项行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创建。
2.一般事务管理7.2万元,主要用于综治办的统筹业务费。
五、坑梓办事处出租屋管理所
坑梓办事处出租屋管理所预算60.8万元(项目支出),具体包括:
1. 综治维稳、应急及司法20万元,主要用于出租屋管理。
2.一般事务管理40.8万元,主要用于出租屋管理办的统筹业务费。
六、坑梓办事处劳动管理办
坑梓办事处劳动管理办预算57.3万元(项目支出),具体包括:
1.民政、统战及社会建设事务35万元,主要用于劳动信访、劳动仲裁、
劳动监察。
2.一般事务管理22.3万元,主要用于劳动管理办的统筹业务费。
七、坑梓办事处劳动保障所
坑梓办事处劳动保障所预算31.1万元(项目支出),具体包括:
1.民政、统战及社会建设事务23万元,主要用于就业服务、就业培训。
2.一般事务管理8.1万元,主要用于劳动保障所的统筹业务费。
八、坑梓办事处计生服务中心
坑梓办事处计生服务中心预算107万元(项目支出),具体包括:
1.人口和计划生育93万元,主要用于计生管理、计生服务、避孕药具管理。
2.一般事务管理14万元,主要用于计生服务中心的统筹业务费。
九、坑梓办事处市政服务中心
坑梓办事处市政服务中心预算3925.03万元(项目支出),具体包括:
1.城市管理3878.53万元(含上年结转项目),主要用于清扫保洁2449万元、环卫工人节20万元、道路绿化管养414.2万元、广场、公园绿化管养146.6万元、路灯设施维护500万元、垃圾中转站及垃圾屋管理225万元、爱卫工作30万元、消杀30万元、病媒生物防治58.5万元。
2.一般事务管理46.5万元,主要用于市政服务中心的统筹业务费。
十、坑梓办事处执法队
坑梓办事处执法队预算201.3万元(项目支出),具体包括:
1.城市管理154.9万元(含上年结转项目),主要用于行政执法、执法装备、案件审理。
2.一般事务管理46.4万元,主要用于执法队的统筹业务费。
十一、坑梓办事处林业管理中心
坑梓办事处林业管理中心预算39.8万元(项目支出),具体包括:
1.城市管理20万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绿化造林、林地管理。
2.一般事务管理19.8万元,主要用于林业管理中心的统筹业务费。
十二、坑梓办事处水务管理中心
坑梓办事处水务管理中心预算47.3万元(项目支出),具体包括:
1.城市建设、国土及水务38.1万元(含上年结转项目),主要用于三防工作、水务设施管理维护、水土保持、河道管理。
2.一般事务管理9.2万元,主要用于水务管理中心的统筹业务费。
十三、坑梓办事处文体中心
坑梓办事处文体中心预算59.4万元(项目支出),具体包括:
1. 文体事务47万元(含上年结转项目),主要用于群众文化活动、电影院日常维护、图书馆管理、文物保护。
2.一般事务管理12.4万元,主要用于文体中心的统筹业务费。
十四、坑梓办事处老干部活动中心
坑梓办事处老干部活动中心预算30.2万元(项目支出),具体包括:
1.组织人事事务25万元,主要用于老干部活动经费、老干部慰问经费、
文艺队伍活动经费。
2.一般事务管理5.2万元,主要用于老干部中心的统筹业务费。
十五、坑梓办事处征地拆迁中心
坑梓办事处征地拆迁中心预算25.1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征地拆迁中心的统筹业务费。
第四部分 坑梓办事处2015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按照政府采购管理方式改革有关要求,2015年当年政府采购项目的按总投资预算作为虚拟指标下达单位,便于招标采购需要,跨年度项目编制分年度预算,实际预算编制及指标下达按当年实际可支付规模进行。据此,2015年坑梓办事处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90.06 万元,不包括“待支付以前年度政府采购项目”。
第五部分 坑梓办事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坑梓办事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坑梓办事处本级和14个下属事业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85万元,比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44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5年预算数0万元。为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我办事处因公出国(境)经费完全按零基预算的原则,根据区因公出国计划预审会议审定计划动态调配使用,因此各单位2015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数为零,在实际执行中根据计划据实调配。
⒉公务接待费。2015年预算数10万元,比2014年减少40万元。
⒊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5年预算数27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5年预算数275万元,比2014年预算数减少400万元。公车改革前,办事处实际车辆150辆,全年车辆费用675万元,公车改革后,办事处留用车辆61辆,按区定标准每车每年4.5万元标准计算为27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