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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2018年预算调整方案

信息来源:坪山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8-11-06 09:31: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为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同时做好我区债务转贷资金的使用工作,加快推进高新区建设,编制我区2018年预算调整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2018年年初预算规模

  我区2018年年初财政预算收支总规模为1,458,5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规模为1,050,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规模为408,46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规模为72万元。

  (二)预算调整的主要事项

  1.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建立财政暂付款、暂存款定期清理机制及推进存量资金统筹使用的政策要求,盘活使用暂存款存量资金11,49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深惠边界争议地处理的支出需求,相应调整一般公共预算。

  2.深圳市分配至我区2018年地方政府债券限额20亿元,统一纳入市政府的发债计划,由市财政将债券收入转贷至我区。同时,安排债券发行费用220万元,相应调整政府性基金预算。

  3.国企上缴利润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24万元,增幅较大,相应调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三)调整后预算规模

  经本次预算调整之后,我区财政预算收支总规模为1,671,8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调增11,860万元,调整后规模为1,061,86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增200,220 万元,调整后规模为608,689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增1,224万元,调整后规模为1,296万元。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11,860万元

  1.盘活暂存款存量资金11,493万元(列11009调入资金)。根据财政部有关政策要求,及时做好暂存款清理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存量资金进行盘活。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资金增加367万元(列11009调入资金)。由于国企利润上缴利润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24万元,按规定比例相应调增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资金规模。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加11,860万元

  “政府临时增加事项支出”调增11,860万元(列22999其他支出)。主要为保障深惠边界争议地处理的支出需求,相应调增支出。

  三、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增加200,220万元

  1.债务转贷收入调增200,000 万元(列11011债务转贷收入)。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已下达深圳市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保障坪山产业园建设的资金需求,我区积极向市财政争取了债券额度20亿元,统一纳入市政府的发债计划,由市财政将债券收入转贷至我区,需相应调增债务转贷收入。

  2.调入资金调增220万元(列11009调入资金)。主要是专项债券项目实施单位上缴的资金,用于支付债券发行费。

  (二)政府性基金总支出增加200,220万元

  1.其他支出调增20亿元(列22904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根据债务转贷收入20亿元相应调增支出。其中,安排生物医药加速器二期项目和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中部启动区项目建设经费15亿元,由深圳市坪山区产业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具体实施;安排高新区综合服务中心项目与坪山城投智园项目建设经费5亿元,由深圳市坪山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具体实施。

  2.债务发行费用支出调增220万元(列23304地方政府专项债务发行费用支出)。债券发行费主要包括发行手续费和发行登记服务费。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2018年债券发行费用的通知》相关规定,5年期或5年期以上的债券发行手续费为发行面值的0.1%,1年期以上的债券发行登记服务费收费费率为0.01%,以上两项费用合计220万元。

  四、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方案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增加1,224万元

  利润收入调增1,224万元(列10306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主要是国企应上缴利润较年初预计数变动较大,其中,城投公司应上缴利润较年初预算收入增加1,204万元;保安公司应上缴利润较年初预算收入增加20万元。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增加1,224万元

  1.转移性支出调增367万元(列23008调出资金)。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余资金按规定比例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2.结转下年支出调增857万元。根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相应调增结转下年支出

  附件:坪山区2018年预算调整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