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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关于面向坪山区人才住房在库轮候个人(家庭)配租公共住房选房名单及选房签约等有关事项的通告

信息来源: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 发布时间:2020-08-11 09:17:13

  根据《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关于面向坪山区人才住房在库轮候个人(家庭)配租公共住房有关事项的通告》(以下简称《配租通告》)和《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关于面向坪山区人才住房在库轮候个人(家庭)配租公共住房认租资格核查结果及有关事项的公示》有关规定,结合认租资格核查结果公示期间异议复核结果,现将选房名单、选房排位以及选房签约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房名单及排位

  认租资格核查结果公示期间,共有10户已纳入初审合格公示名单的认租个人(家庭)针对认租结果公示信息提出异议。经复核,10户认租个人(家庭)相关公示信息需进行修正(名单详见附件1)。

  初审合格认租个人(家庭)769户,在公示期间提交书面撤销认租申请的认租个人(家庭)共2户,最终合格认租个人(家庭)767户。现根据《配租通告》,确定了入围和候补入围认租个人(家庭)名单。即最终合格认租家庭中,排名1~386位的为入围认租个人(家庭),排名387~767位的为候补入围认租个人(家庭)。选房名单及排位详见附件2。

  二、选房签约有关事项

  (一)选房时间

  入围及候补入围认租个人(家庭)选房时间为2020年8月15日至8月16日。入围认租个人(家庭)选房结束后,如仍有剩余房源,将由候补入围认租个人(家庭)按照选房排位顺序依次候补选房,房源选完即止。具体选房时间安排详见附件3。

  (二)选房地点及方式

  选房地点:坪山区金牛西路12号行政服务大厅二楼会议室。

  选房方式:合格认租个人(家庭)按照选房排位顺序依次选择对应配租户型标准的住房,对应房源选完即止。

  (三)签约及入住

  申请人无法到场选房签约的,可书面委托成年共同申请人(申请人为残疾人的,可委托监护人)选房并签订租赁合同。

  认租(个人)家庭选房当日现场签订租赁合同并缴纳租赁保证金等费用后,即可凭入住通知书、身份证原件等相关材料前往小区物业管理处办理入住手续。

  选房签约具体服务指引见附件4。

  三、投诉举报和监督

  欢迎社会各界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或坪山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为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举报并提供联系方式,受理单位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

  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地址:坪山区金牛西路12号行政服务大厅5楼,投诉举报电话:0755-28477144。

  四、重要提示

  (一)为做好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请选房家庭务必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有序等候,并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引导;因选房签约地址周边道路施工、车位有限,请选房家庭选择绿色出行方式,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到达选房现场。

  (二)目前,本批次配租项目所属学区内公办学校和公办幼儿园学位紧张,申请学位按规定积分排队录取,但不能确保各项目承租家庭子女就读。认租个人(家庭)在选房签约时需同时签订《学位情况告知书》,具体招生政策以坪山区教育局当年发布的公告为准。

  (三)已签订安居型商品房认购协议书且有效的,不纳入选房名单。

  (四)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规定,合格认租个人(家庭)有如下行为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

  1.认租项目均排序到位,有其对应标准的房源但未选房;

  2.选定住房但未在规定时间交付保证金并签订租赁合同。

  上述行为达到三次的,将被退出轮候库,原轮候库排序作废。仍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按照坪山区人才住房积分配租规则或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日常轮候规则重新提出申请。

  (五)认租个人(家庭)已选定住房但未在当天签约结束前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其所选住房纳入次日待选房源。

  (六)认租个人(家庭)在选定住房并签订租赁合同后,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将作出库(册)处理。同时认租多个项目的合格认租个人(家庭),如已选定某一认租项目房源并签订租赁合同,即不再符合其他认租项目的认租资格,不再安排其他认租项目的选房签约。

  (七)选房过程中,当天选房结果及剩余房源信息将在当日22时前公布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路径: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主题服务-保障性住房-通知公告)。

  (八)若本次配租结束后仍有剩余房源,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将收回另行分配。

  (九)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本次认租受理截止后至签订租赁合同前,认租个人(家庭)住房、人口、户籍、婚姻状况、残疾及抚恤定补优抚等信息发生变化的,仍应当如实申报;如不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取消配租资格,已选定住房的,不予签订租赁合同。

  (十一)政策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30,下午14:00-17:30。

  咨询地址:坪山区金牛西路12号行政服务大厅一楼36至38号窗口。

  咨询电话:0755-85209132、0755-84538716。

  附件:1.认租资格核查结果公示期间复核认租个人(家庭)名单

  2.入围及候补入围认租个人(家庭)名单及排位

  3.选房排期表

  4.选房签约服务指引

  5.14个公共住房项目386套房源明细表

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

2020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