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办理

  1.婚姻登记机关具有管辖权;

  2.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结婚;

  3.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4.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5.男女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6.男女双方没有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7.男女双方持有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证明材料。

内地居民 涉港澳台
涉华侨
涉外

  (一)双方当事人3张2寸近6个月内半身免冠合影红底彩色照片。

  (二)有效身份证件、证明材料。

  内地居民:本人有效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当事人为集体户口无法提供户口簿首页原件的,可以提供加盖户口簿保管单位公章的首页复印件和本人页原件)。居民身份证过期或遗失的,可凭有效临时身份证办理。在一方经常居住地办理的,还应当提交当事人的有效居住证(本省户籍的无需提供)。

  现役军人:本人有效的军人证件、居民身份证及所在单位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三)当事人声明婚姻状况应当与户口簿和婚姻登记信息管理系统的记载一致,不一致的,应当提交离婚证、生效离婚司法文书、死亡证等证明材料。

结婚登记线上预约温馨提醒

网上预约须提前1天预约,可预约15天内的号源,每天放号时间为8:30。

方式一 方式二 方式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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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登记取消预约温馨提醒

请按照预约日期和时段到场报到。不能按约办理的,应当提前1天以上(含1天)取消预约。 在30天内出现2次预约成功后未到现场办理的,也未提前取消预约的,视为爽约。爽约的, 须从爽约之日起15天后才能再预约。

结婚现场登记温馨提醒

预约成功后,在预约时间内当事人双方亲自到场办理,并提前准备好现场办理所需材料。

1 前往登记 2 签到取号 3 排队等候 4 咨询意愿 5 签字并
按指纹
6 发放证书

深圳市坪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办理地点:

深圳市坪山区金牛西路8号荣德大厦一楼(区府第三办公楼)

办公电话:

0755-84622166

服务时间:

周一至周六上午9:00—11:30;
周一至周五下午2:00—5:00;
政府法定节假日“五一”“十一”“元旦”假期当日照常上 班一天(政府其它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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