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办理

  1.婚姻登记机关具有职责;

  2.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亲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3.当事人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生日当天可以受理;

  4.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5.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6.双方自愿结婚;

  7.双方持有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和书面材料。

内地居民 涉港澳台
涉华侨
涉外

  (一)双方当事人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同版合影证件照。

  (二)有效身份证件、书面材料。

  内地居民: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因故不能出具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

  现役军人: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及所在单位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三)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军人婚姻登记证明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婚姻登记机关核查信息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

结婚登记线上预约温馨提醒

网上预约须提前1天预约,可预约15天内的号源,每天放号时间为8:30。

方式一 方式二 方式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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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登记取消预约温馨提醒

请按照预约日期和时段到场报到。不能按约办理的,应当提前1天以上(含1天)取消预约。 在30天内出现2次预约成功后未到现场办理的,也未提前取消预约的,视为爽约。爽约的, 须从爽约之日起15天后才能再预约。

结婚现场登记温馨提醒

预约成功后,在预约时间内当事人双方亲自到场办理,并提前准备好现场办理所需材料。

1 前往登记 2 签到取号 3 排队等候 4 咨询意愿 5 签字并
按指纹
6 发放证书

深圳市坪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办理地点:

深圳市坪山区金牛西路8号荣德大厦一楼(区府第三办公楼)

办公电话:

0755-84622166

服务时间:

周一至周六上午9:00—11:30;
周一至周五下午2:00—5:00;
政府法定节假日“五一”“十一”“元旦”假期当日照常上 班一天(政府其它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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