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坪山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备案的公示

        根据深圳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及附属物业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安排,我单位坑梓环保所办公用房1项(建筑面积合计1712.33平方米,详见附表)拟办理权属备案,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3日(以邮戳或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如任何个人或单位对上述办公用房权属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实名反馈,并提供有效身份证明(个人请提供身份证信息,单位请提供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明)、地址及联系方式,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深圳市坪山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2025年12月17日


信息来源: 坪山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