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调查 关于《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修订稿)》征求公众意见的公告

信息来源: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9-08-08 00:00:00
  • 征集主题:关于《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修订稿)》征求公众意见的公告
  • 征集状态:
  • 开始时间:2019-08-08
  • 结束时间:2019-08-22
  • 联系电话:0755-89205039
  • 电子邮箱:biyongfang@szpsq.gov.cn
  • 内      容: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坪山区司法局拟定了《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修订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意见和建议请于2019年8月22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电话等方式进行反馈。我局将在听取社会各方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进一步对《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修订稿)》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程序研究后正式向社会公布。

      一、公示时间

      公示期10个工作日,自2019年8月8日至2019年8月22日止。

      二、意见反馈

      反馈意见时请提供个人姓名和联系方式。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深圳市坪山区司法局  毕永芳 联系电话:0755-89205039

      联系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331号 坪山区司法局

      邮箱:biyongfang@szpsq.gov.cn

      特此公告。

      附件1: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修订稿).doc

      附件2:《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修订稿)》修订说明.docx

    坪山区司法局

    2019年8月8日

  • 回复部门:司法局
  • 部门回应: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坪山区司法局拟定了《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修订稿)》,并于2019年8月8日至2019年8月22日在坪山政府在线征求了社会公众意见。截至目前,共收到2位社会公众2条反馈意见,采纳情况详见《关于<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修订稿)>征求公众意见采纳情况一览表》。

      关于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修订稿)征求公众意见采纳情况一览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