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 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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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的孤寡老人补贴事项。具体补贴政策如下:1.年满70周岁及以上的本市户籍老年人可以申请深圳市高龄老人津贴,发放标准:70至79周岁每人每月200元;80至89周岁每人每月300元;90至99周岁每人每月500元;10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1000元。2.具有深圳户籍老年群体中的失能老人、特殊群体老人,可享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享受服务补助的条件、标准:60岁以上享受低保且生活不能自理(介护)的老人,按人均500元/月的标准给予补助;60岁以上非低保对象但生活不能自理(介护)的老人,按人均300元/月的标准给予补助。60岁以上“三无”老人、低保老人、重点优抚老人按人均300元/月的标准给予补助。如有其他疑问,可致电我局电话:0755-84513447,感谢您对我区养老服务工作的支持和理解。——答复单位:深圳市坪山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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