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 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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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退役军人助学金申请相关事项。我局答复如下: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的《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规定,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学校是学生资助资金使用的责任主体。坪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收到您的诉求后,第一时间与您所在学校负责老师沟通。经了解,国家助学金由学校统一组织申请,具体申报的程序及材料要求请联系学校负责老师。我局工作人员已电话告知您办理结果,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答复单位:深圳市坪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