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 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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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您好!关于您咨询的“申请保租房是否影响公租房轮候”事项,我中心现回复如下: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已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或者承租政府组织配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应当退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认租了保障性租赁住房不影响其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但后续选到政府组织配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并签订租赁合同或入住备案登记的,需按照政策进行出库处理。感谢您的来信。如仍有疑问,请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2:30、14:00-17:30,咨询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联系电话:0755-84538716,0755-85209132)。特此回复。
——答复单位:深圳市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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