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10MB2D066359/2019-00039 分类: 通告、公告
发布机构: 深圳市坪山区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19-08-08
名称: 关于《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修订稿)》征求公众意见的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19-08-08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关于《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修订稿)》征求公众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9-08-08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坪山区司法局拟定了《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修订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意见和建议请于2019年8月22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电话等方式进行反馈。我局将在听取社会各方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进一步对《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修订稿)》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程序研究后正式向社会公布。

  一、公示时间

  公示期10个工作日,自2019年8月8日至2019年8月22日止。

  二、意见反馈

  反馈意见时请提供个人姓名和联系方式。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深圳市坪山区司法局  毕永芳 联系电话:0755-89205039

  联系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331号 坪山区司法局

  邮箱:biyongfang@szpsq.gov.cn

  特此公告。

  附件1: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修订稿).doc

  附件2:《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修订稿)》修订说明.docx

坪山区司法局

2019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