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字解读 | 《坪山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一、制定背景
为加快推动文化产业发展,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加强对我区创新创业专项资金的管理,发挥专项资金的产业导向和激励作用,加快推动文化创意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结合坪山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制定依据
(一)《文化部“十三五”时期文化产业发展规划》
(二)《深圳文化创新发展2020(实施方案)》
(三)《深圳市坪山区加快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坪府办规〔2018〕4号)
三、主要内容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包括总则、管理职责和分工、资助对象和范围、受理和审核、监督和检查、附则共六章二十四条。具体如下:
(一)总则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制定依据与意义、文化创意产业专项资金范畴、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原则、专项资金资助方式进行了详细界定。特别是第四条对专项资金的审核方式作了规定,明确专项资金审核采取核准制。
(二)管理职责和分工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专项资金各部门和获得资助的单位的责任都进行了详细规定。通过清晰的职责分工有助于确保《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专款专用,提高资金发放和使用效率。
(三)资助对象和范围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专项资金的资助对象进行了规定,并明确了申请专项资金的单位和组织需满足的条件和不予资助的情形。尤其是第十条明确专项资金的资助对象原则上是在坪山区注册并合法经营的文化创意企业或与文化创意产业相关的组织;第十二条明确同一企业或组织不得就同一事项重复申请及获得资助。
(四)受理和审核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专项资金的申请、受理和审批的流程进行了详细规定,并明确了采用核准制审核方式的具体条件和原则。
(五)管理和监督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原则、资金退回情况、资助金额范围、违规违纪处理、资金监督进行了详细规定。尤其是第十七条明确获得资助资金的企业,自签订资金拨付合同之日起5年内将注册登记地址搬离坪山区;第十八条明确同一企业或社会组织当年获得本专项资金总额不得超过2000万元。符合资助条件的项目所获得市、区资助总额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总额。
四、解决的问题
进一步规范了坪山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流程,方便企业更加系统性地对我区文化创意产业政策进行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