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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经研究决定,现将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公共事务中心党群服务部《坑梓街道办事处丹梓龙庭、新明苑社工服务点购买社工服务项目》自行采购项目予以公告,详见附件。
坪山区坑梓街道办事处
2021年12月14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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