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需求
坪山区生活垃圾分类教育体验馆为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建设及运营项目。目前场馆运营合同即将到期,为加强垃圾分类教育体验馆品牌建设和维护,拓宽宣传推广渠道,充分发挥场馆垃圾减量、分类宣传主阵地作用和科普教育服务功能,吸引市民参观体验,满足市民群众学习垃圾分类的需求,实现四年级学生全员参观垃圾分类体验馆的年度目标,提高坪山区居民垃圾分类知晓率、参与率及准确率,拟委托专业团队运营坪山区生活垃圾分类科普教育体验馆项目。
二、项目预算
项目预算为86.0392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且具有按采购公告要求承担项目规定的相关服务能力。
2.参加投标的单位无不良记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服务内容
本服务项目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要求:
(一)场馆运营单位需保持场馆内的标识牌、解说牌、导览牌、安全警示牌等设施文字规范、整洁完好。并对破损、老旧、失去时效性的指示牌和标识牌进行更换。标识牌需符合GB/T 10001.1的规定(详见《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科普场馆运营管理制度》)。
(二)场馆运营单位应依法规范用工,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配备专职服务人员,提供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服务。场馆运营单位应结合运营需要,配备专业运营团队,合理设置部门和岗位,完善运行管理体系,健全管理制度,建立绩效考评与激励约束机制。
(三)场馆运营内容应符合《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科普场馆运营管理制度规定》和场馆运营规划,场馆内举办的任何活动应向管理部门报备并且符合法律相关规定,不得举办商业、存在社会负面影响或损害场馆社会形象的活动。
(四)场馆应常年对外开放,每年开放天数应不少于250日(含)。通过公开渠道向社会公布科普特色、开放时间、参观方式、参观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除不可抗力外,因维修、保养、安全等原因,不能向社会开放或调整开放时间的,应当提前3日向市民公示。场馆参考开放时间为:每周二至周日9:00-12:00,14:00-17:30(17:00后不建议入馆),每周一闭馆(法定节假日除外)。具体开放时间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五)专业运营团队需包含:
1.主管1名,负责策划场馆的线上、线下组织策划及宣传推广工作,衔接好社区、街道,立足体验馆负责场馆内论坛讲座、会议等各类主题宣传活动,懂得运用新媒体(直播)等形式扩大场馆影响力,丰富、创新宣传内容;定期组织主题宣传活动,普及垃圾分类知识,传播分类文明理念。邀请垃圾分类领域的专家、蒲公英志愿讲师、教师,结合场馆特色,以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蒲公英教师课程体系为基础,设计开发适合小初高不同学段学生、与学校教育内容相衔接的科普教育实践课程(学习目标明确、主题特色鲜明、富有教育功能),提升中小学生垃圾分类参与率。负责场馆内日常事务,如后勤物资保障、水电维护等;后勤管理制度的制定,监督执行;场馆区、办公区日常管理工作;服务器管理及展厅内展示设施设备,保证网络运行安全畅通,无网络安全事故;负责场馆运营与监控维护等工作。
2.讲解员2名,负责展厅各区域讲解、日常接待服务和引导文明参观等工作;
3.保洁人员2名,负责整个场馆的环卫保洁工作,范围包含场馆办公区、展览区、公共洗手间等区域。其中公共洗手间保洁包含洗手液、擦手纸和厕纸等耗材的补充。
4.保安3名,负责整个场馆的安全保障、现场秩序维护、出入口秩序维护。
5.水电工(兼职),具有国家证书资质,负责场馆设施、水电维修。
五、投标单位需提供资料
1.单位营业执照或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原件备查);
2.预算清单,报价不得超过总预算;
3.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方和参与活动个人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5.生活垃圾分类教育体验馆的运营方案。
以上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包装,封口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封面注明投标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手机号码。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联系方式
意向单位应于2022年4月1日17:00前将以上证明文件以直接送达或邮寄的方式送达至深圳市坪山区锦绣西路25号区政府第二办公楼308室,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唐工;联系电话:0755-89999610。
七、评标方法
本次采购服务以综合评分(比选)的方式进行评审,于5个工作日内进行评审,确定1家中标供应商,中标结果将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告。
附件1:坪山区生活垃圾分类教育体验馆运营服务项目采购需求
附件2:评分项及评分细则
深圳市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2年3月2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