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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695597658H/2024-00023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成文日期: 2024-03-06
名称: 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坪山区绿道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自行采购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3-06
主题词: 坪山区绿道物业管理服务 自行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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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坪山区绿道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自行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4-03-06  浏览次数:-
(本次采购服务将于2024年3月6日启动,意向单位应于2024年3月8日前提交采购报价文件至深圳市坪山区坪山街道公园一路1号坪山区生活垃圾分类教育体验馆203室。并于2024年3月11日在深圳市坪山区生活垃圾分类教育体验馆会议室组织评审小组进行评审,确定1家成交供应商,采购结果将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告。)

  一、项目需求

  根据省、市绿道网规划建设的统一部署,坪山区共计建设绿道148.96公里,其中区域绿道5.42公里,城市绿道22.04公里,社区绿道121.5公里。为切实提高坪山区绿道物业管理服务维护工作效果,发挥绿道在提高人居环境质量、改善民生、促进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现向社会公开采购,择优选出1家优秀的绿道管养公司承担坪山区绿道标段物业管理服务任务,该项目服务内容主要包括:马峦山区域绿道、清风岭绿道路面保洁、路面管养维护;全区绿道标识牌维护;区域绿道日常巡查等。

  二、项目预算

  本次委托服务期限为1年,项目预算671632.46元(大写:陆拾柒万壹仟陆佰叁拾贰元肆角陆分),响应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视为无效响应。在合同期内,采购人为方便管理需要调整该标段管理养护的范围和管理养护的内容,若所变更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服务经费测算以实际管养面积及内容为准,成交单位须无条件服从。

  因项目管理模式发生重大调整或基于政府决策、公共利益需要或维护法定权益需要可单方变更、终止或解除合同。此种情形下合同被终止或解除的,采购单位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成交单位应及时配合办理交接事宜。

  三、资格要求

  1.意向单位须自行承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参与本项目采购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等,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公司经营范围包含物业管理或园林绿化相关。

  2.如意向供应商之间存在关联关系,且确实可能影响该项目采购的公平公正的,采购单位有权暂停项目了解情况,意向供应商应当全权配合;经确认存在上述关联关系的,取消投标资格,作废标处理;成交后确认上述关联关系的,根据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供应商法律责任。

  四、服务内容

  坪山区绿道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包括马峦山区域绿道路面保洁,老围村至盐田大梅沙方向段石粉渣路面5600平方米,老围村至东部华侨城高尔夫球场方向段石粉渣路面12845平方米;马峦山区域绿道路面管养维护(石粉渣路面)17745平方米;马峦山区域绿道路面管养维护(木栈道路段,市绿化处提升后纳入)700平方米;清风岭绿道路面管养、保洁面积10140平方米;绿道两边各5米林地管养面积88000平方米;标识牌2906.42平方米;区域绿道日常巡查(详细见项目需求)。

  五、意向单位需提供资料

  本项目采用比选方式确认成交单位(综合评分法),项目参与单位需按照评审资料清单准备资料(详细参考评审资料清单)。

  (1)报价单盖章;

  (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材料等盖章;

  (3)承诺函附件、风险知悉确认书盖章。

  以上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包装,封口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封面注明意向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手机号码。

  六、采购截止时间和联系方式

  本次采购服务将于2024年3月6日启动,意向单位应于2024年3月8日前提交相关采购报价文件至公园一路垃圾分类体验馆203办公室。

  联系人:兰工

  联系电话:0755-28369597

  联系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公园一路垃圾分类体验馆203办公室

  本次采购服务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于2024年3月11日在深圳市坪山区垃圾分类体验馆会议室组织评审小组进行评审。

  附件:1.坪山区绿道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需求

  2.评审资料清单

  3.声明及承诺函

  4.风险知悉确认书

深圳市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3月6日



附件:

1.附件1坪山区绿道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需求.doc

2.附件2评审资料清单.xlsx

3.附件3声明及承诺函.docx

4.附件4风险知悉确认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