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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访谈 |《坪山区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

信息来源:坪山区投资推广服务署 发布时间:2025-02-06 15:50:48

  访谈时间:2025年2月5日 10:00-11:30

  访谈地点:坪山区投资推广服务署

  访谈嘉宾:坪山区投资推广服务署副署长  刘玉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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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记者:请您介绍一下《坪山区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出台的背景

  刘玉亮:2018年4月,坪山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市规划和国土委员会坪山管理局联合印发《坪山区产业项目用地审核操作规程》(深坪经促〔2018〕251号,下称《操作规程》),一直用于指导我区一般产业项目用地出让工作;2020年12月,我区制定了《坪山区重点产业项目遴选管理办法》(深坪府规〔2020〕6号,下称《区遴选办法》)用于规范我区重点产业用地项目遴选及用地出让工作。《区遴选办法》包含重点产业项目遴选条件与流程、用地控制标准及产业监管协议模板等内容,该办法于2024年3月到期。

  为保障坪山区重点产业项目的遴选和一般产业项目用地供应工作合规开展,根据《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深府规〔201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为进一步推动土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保障产业用地供应,区投资推广服务署将《操作规程》《区遴选办法》合并,形成《坪山区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二、记者:请您介绍出台《坪山区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的目标任务及涉及范围

  刘玉亮:为营造更优营商环境,提高产业用地集约利用水平,满足优质产业项目的空间需求,我区充分考虑了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需求,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了区级重点产业项目及一般产业项目申报条件与流程。

  《管理办法》适用于从事正常经营生产、有用地需求、符合申报条件或竞买资格条件的企业。

  三、记者:请您简要介绍一下《坪山区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的主要特点

  刘玉亮:《管理办法》合并《区遴选办法》《操作规程》相关内容。此次制定一是《产业用地管理办法》以多元化土地供应保障空间需求企业可以通过单独竞买、联合拿地、先租后让等多种方式申请用地;《产业用地管理办法》优化了用地项目申报条件。首次引入“增加值”作为产业用地出让控制标准,提高用地效益。充分考虑不同产业类型、不同阶段企业用地需求,提高用地与产业的适配性。对于一般产业项目,只要符合产业导向、从事行业年限等竞买条件皆可参与用地竞买;三是《产业用地管理办法》精简了用地项目审批程序。按照“能合则合、能并则并、能压则压”的思路,进一步缩短审批流程,通过更精准、更高效的用地供应,既保障好项目有地可落,又保障好项目以高效的审批、完善的配套、优质的服务落地。

  四、记者:请您简要介绍一下《坪山区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刘玉亮:《管理办法》共分为五大章节,第一章节为总则,主要对用地性质、项目分类、供应方式进行阐述。第二章为重点产业项目遴选,主要对项目遴选条件和遴选程序进行规范。第三章为一般产业项目用地供应,主要对竞买资格条件和用地供应程序进行规范。第四章为资格审查与产业监管,主要是对竞买资格审查和产业监管协议拟定进行规范。最后一章为附则,明确相关定义、文件有效期及解释主体。

  (一)关于重点产业项目遴选申请条件

  申请遴选的企业在项目性质基础上,同时增加了经济指标规模作为门槛,根据项目规模和性质进行分类:

  第一类为上年度收入法增加值不低于2亿元;

  第二类为上年度收入法增加值不低于1亿元,且应当满足相应的资质、称号。

  第三类为在本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具有重大影响力或者品牌具有重大国际影响力的项目、对我区重点发展产业具有填补空白和完善产业链作用或者核心技术专利处于国内外领先地位的项目或市、区政府同意开展遴选的其他项目。

  (二)关于重点产业项目遴选小组组织架构

  按照部门职责分工,新增商务局、各街道,明确遴选小组办公室设在投资推广服务署;新增“根据具体项目需要,可邀请涉及相关产业领域的分管区领导参加重点产业项目遴选小组会议”。

  (三)关于重点产业项目申报材料

  简化材料手续,进一步提升项目申报便利性,删除“企业资金来源的证明文件”、“董事会决议”、“国家/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等非必要证明材料。

  (四)关于重点产业项目遴选流程

  1.增加专家评审环节,对专家评审内容(项目市场前景、产品或服务的技术先进行、财务状况、预期产出效益)进行规范;

  2.明确特殊层高论证环节,进一步厘清重点产业项目供应程序,优化调整用地预选址及初步确定规划设计要点审议程序。

  (五)关于一般产业项目用地条件

  将原《操作规程》中“意向用地单位”申请条件调整为“一般产业项目竞买资格条件可以包括企业注册地、产业准入行业类别、从事准入行业年限、国家或者深圳高新技术企业认证(高新项目认定)”。

  (六)关于一般产业项目供应程序

  因监管指标需依据规划指标确定,将监管协议的审核调整至土地供应方案拟定之后,在相关决策联席会议一并审定,确保供地程序依法依规进行。

  五、记者:请您介绍坪山区新旧产业用地政策之间的差异

  刘玉亮:《管理办法》合并《区遴选办法》与《操作规程》相关内容,对用地程序进一步明确和规范。

  《管理办法》相较于原用地出让政策,主要是优化了重点产业项目的申请条件,确保优质产业项目匹配合适的用地需求;结合过往实施情况进一步完善用地流程,确保审批更加高效;更新和调整已经失效的表述,确保符合合法性审查,更新后更具备实操性和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