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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 | 《深圳市坪山区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信息来源:坪山区科技创新局 发布时间:2024-02-22 16:17:53

  一、背景依据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高质量发展生物医药产业的决策部署,加快构建生物医药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发挥坪山国家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引领作用,近年来,我区围绕生物医药、高端医疗器械和大健康产业,大力引进重大平台、龙头企业,营造了良好的产业发展生态,创新土地供应模式,打造Bio-Park生物医药园区,保障了产业空间储备充足。然而,当前我区生物医药产业发展仍存在研发创新能力亟需强化、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亟需补齐、产业化扶持力度亟需加强等产业生态问题。针对上述情况,按照区主要领导要求,我局牵头开展生物医药产业专项扶持政策制定工作,形成了《深圳市坪山区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生物医药若干措施》)。

  二、目标任务

  结合我区实际,出台针对性强、操作性高的生物医药产业专项扶持政策,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和政策支持作用,集中力量加大产业支持力度,进一步提升我区产业实力优势,加快打造高质量生物医药产业集群。

  三、主要内容

  《生物医药若干措施》共十条,包括支持药品研发及产业化、支持医疗器械产业化、支持细胞与基因产业发展、支持大健康产业发展、支持通关便利化等十个方面的内容。主要内容如下:

  (一)支持药品研发及产业化

  本部分共提出三点内容:一是药品研发及产业化,对由本区注册申请人获得许可的1-3类药品给予研发支持,临床许可最高给与100万元,临床试验最高给与600万元;二是对取得1-3类药品生产批件且在区内产业化的、对获得或新迁入1-3类药品注册证并在本区建设生产场地的或本区生物医药企业按照MAH承担生产的、对参加国家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对获得境外上市资质并在境外市场实现销售的给与支持。

  (二)支持医疗器械研发及产业化

  本部分对首次获批二、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且在区内产业化的、对通过国家省级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程序首次获得二、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且在区内产业化的,对参加国家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对获得境外上市资质并在境外市场实现销售的给与支持。

  (三)支持细胞与基因产业发展

  本部分对细胞与基因类(CGT)企业与医院开展IIT临床研究的,或与医院、高校、研究所展开合作进行新的CGT品种开发的,对与上下游产业链上市公司开展合作的,对与上市公司进行授权交易的给与支持。

  (四)支持大健康产业发展

  本部分共提出三点内容:一是对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册备案并成功纳入《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的化妆品新原料的,对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册备案并成功纳入《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的化妆品新原料的给与支持。二是对获得市级资助的生物类医疗美容产品及电子类医疗美容产品按照市级配套给与支持。三是对获得市级资助的精准营养产品、精准营养科研机构给与支持。四是对银发经济康复辅具相关产业发展给与支持。

  (五)支持通关便利化

  本部分对承担通关便利化平台职能的单位,对其建设费用,按市级公共服务平台奖励不超过1:1配套,给予最高1500万元资助给与支持。同时探索对高端生物医药原料、血液制品、进口试剂耗材等特殊物品设立进关通道,对承担通关便利化平台职能的单位,按实际投入的运营费用每年给予最高300万元资助。

  (六)支持研发及技术攻关

  本部分共提出两点内容:一是对区内生物类科技型中小企业或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专精特新企业给与研发费用支持。支持区内企业联合高校院所以及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主动承担新药研发及医疗器械研制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任务和国家级重大核心技术攻关和科技转化任务,按市级奖励30%予以配套。

  (七)支持临床试验

  本部分共提出三点内容:一是对获得市级支持的、按照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获得药物临床试验资质的医疗机构,按市级奖励30%配套给予支持。二是支持临床试验机构建设对经过区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医疗机构为区内生物医药企业(双方无股权投资关系)提供服务的给与支持。大力引进、培育临床研究人才,支持区内三级公立医院加快实施临床研究“大PI”计划。

  (八)支持专业服务

  本部分共提出四点内容:一是对市级支持建设的市级重大产业公共服务平台,按市级奖励30%配套。二是对经过区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我区公共服务平台,支持为区内生物医药企业(双方无投资关系)提供服务。支持融资对接。对上年度获得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创业投资等投融资机构股权投资的生物医药企业,按投资机构实际到位投资额的20%进行支持。四是支持品牌活动。对在区内举办的国际性和全国性的高水平生物类产业交流峰会、展会、创新创业大赛等科技创新交流活动进行支持。

  (九)支持空间载体

  本部分共提出四点内容:一是对在区内注册时间在36个月内且研发投入额不低于200万元的规下生物类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及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租金支持。二是对市级以上的生物医药行业协会在区内设置分支机构及在区内实际经营的生物类科技组织机构进行租金支持。三是对民营老旧工业区厂房改造建设生物医药产业园,按市级资助30%配套给予支持。四是对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为提供符合生物医药产业发展需要的专业领域服务而购买专业化生物医药专业共享设施的给与支持。

  (十)支持招商引资

  本部分共提出两点内容:一是支持龙头企业引进,对重点引进的大型跨国医药企业、中国医药工业百强企业、境内外上市生物医药企业、细分领域国际龙头企业以及其他经区科技主管部门审议通过并由分管区科技创新局的区领导业务会议审定的重大项目进行支持。二是支持优质潜力企业引进,对上年度从深圳市外引进至我区的生物医药企业进行支持。

  四、涉及范围

  资助对象需是在坪山区注册并正常开展经营的独立法人企业和机构(区政府及科技主管部门相关配套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受资助对象需守法经营、有规范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配合完成统计数据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