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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简介

信息来源:坪山区水务局 发布时间:2024-11-08 17:46:30

  2015年4月国务院颁布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十条”)。2015年8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印发《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指导地方各级政府组织开展城市黑臭整治工作。2015年12月广东省印发《广东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6年1月深圳市根据国务院颁布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十条”)编制并印发《关于加快全市黑臭水体治理的通知》,明确坪山区人民政府是整治坪山区城市黑臭水体的责任主体。2017年坪山区全面启动11条城市黑臭水体的整治工作,通过建设雨污分流管网、正本清源改造、河道综合整治,完善沿河截污系统等的工程实行控源截污,完成消除水体黑臭的目标。目前,我区的11条黑臭水体均已实现水质不黑不臭。(信息员:张英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