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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春和府01地块项目总平面图修改的公示

信息来源: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发布时间:2024-04-24 09:36:44

  近期,深圳市安和三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变更春和府01地块项目(宗地号G11328-0047)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春和府01地块项目位于坪山区坪山街道六联社区金碧路与沙湖路交汇处东南侧,2023年9月14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403102023GG0007345号)。

  一、项目概况及规划修改事项

  本次修改涉及已批总平面图调整(见附图云线所示),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予以公示,涉及总平面图设计调整的主要内容为:

  (一)更新经济技术指标表;

  (二)调整塔楼轮廓及地下室汽车出入口雨棚轮廓;

  (三)调整垃圾转运站轮廓、再生资源回收站轮廓及垃圾收集点位置;

  (四)调整绿化轮廓;

  (五)调整地面非机动车位;

  (六)调整景观围墙轮廓;

  (七)其他调整,包括:部分轮廓、文字位置、标注、出图日期和设计优化造成的调整。

  调整后各项规划指标仍符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40310202300029号)、《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深地合字[2023]S001号)及《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书(深地合字[2023]S001号补1)规定要求。

  二、公示地点

  (一)网上公示

  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

  网址:https://www.szpsq.gov.cn

  (二)现场公示

  1.坪山区第二政府大楼大厅一楼

  2.春和府01地块项目施工现场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5月9日。

  四、意见反馈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9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公示期满,如无人提出异议,我局将按规定办理批准手续。

  (一)个人反馈的,需附个人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二)多人共同反馈的,需附每个反馈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及联系方式;

  (三)单位反馈的,需附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及联系方式。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工

  联系电话:0755-28339224

  联系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5068号(深圳市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邮政编码:518118

  六、其他

  热忱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提出相关意见或建议。

  特此公示。

  附件:1.修改前:春和府01地块屋顶总平面图

  2.修改后:春和府01地块屋顶总平面图

深圳市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