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坪教〔2020〕25号
各科室,教育科学研究院、教育服务中心、教师发展中心,各学校(园):
根据上级会议精神和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现就做好我区学校(含幼儿园,下同)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学校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深刻认识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必须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全面动员,全面部署,全面加强工作,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切实防止疫情扩散蔓延,确保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各学校要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建立工作机制,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要严格校领导值班制度,各学校主要领导对疫情防控工作负总责,各值班人员确保按时到岗,严守工作纪律。领导班子带领党员干部教师发挥带头作用,充实假期值班和各项防疫工作力量。
三、各学校要在全面普查所有人员(含临聘、物管、保安、勤杂工、校内住宿人员等各类人员)的基础上,精准做好重点人员的信息统计,要一校一表、一班一表,逐人统计、分类统计,每天坚持日报告制度,坚决防止漏报、误报、延时报送。校(园)长要清楚学校人员底数,熟悉上级要求和防控知识,随时向老师和家长提供咨询。各校要留存好一校一表、一班一表备查。
四、各学校要制定开学前校内防控、师生返校开学、校内隔离观察等工作预案,建立有效机制,落实人力和物资配备,坚决防止疫情在学校的传入和扩散。
五、要加强校园内部管理,实行24小时巡查,加强对进入校园人员的管控,非本校师生员工原则上不得进入校园,对因工作需要进入校园的人员,均需测量体温并做好登记,严禁疑似症状人员入校。对实验室、危化品室等重点部位要严格管理。加强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切实做好校园消杀工作,所有学校、教育公共设施一律暂停对外开放。
六、各学校要与各社区工作站加强联防联控,将学校人员纳入社区工作站居家自我隔离者“三位一体”管理服务措施,即工作站人员管生活、社康医生管健康、社区民警管行踪;要与区确定的辖区社区工作站、派出所、定点医院建立联系,明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同时将辖区社区工作站、派出所、定点医院的信息和联系方式告知教职工、学生和家长,便于教职工、学生及家长使用。同时,各学校要积极联系辖区内卫生健康部门,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确保工作人员装备到位、防护到位,保证自身安全。
七、国务院已决定延迟春季学期开学时间,开学时间另行通知。延迟开学期间,各学校要采用有效形式通知师生不得提前返校。学校可布置适当的学习任务,与家长保持密切沟通,鼓励开展线上辅导等教学活动。延迟开学期间,各学校不得通知教师到校开展教学备课、研讨、培训等任何形式的教育教学活动。
八、各学校要加强对留校师生的关怀,妥善做好留校师生的生活安排。设有内高班或聘用外籍教师的中小学校,对留校师生要加强疫情防控教育。各学校要组织人员加强与教师、学生和家长的联系,掌握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开展心理辅导,解决实际问题;特别是对疫情发生地区的教职工、学生和家长,要充分给予人文关怀。
九、各学校要严肃政治纪律,做好舆情防控,严肃舆情工作纪律。要告知家长不信谣传谣,不派发非权威的防控消息,不编辑、传播未经上级批准的信息,学校人员更不能有上述行为。有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
各学校要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开展工作,不得不作为、也不得擅自作为。区教育局将对疫情防控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对落实不到位、防控不力、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各学校要注重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考察、识别干部,把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中的表现作为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特此通知。
坪山区教育局
2020年1月29日
(联系人:肖小林;联系电话:13724378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