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坪山区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财政资金类信息296篇、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信息201篇、规范性文件13篇、开设解读专题12期、在线访谈15期、民意征集调查68次;“创新坪山”微信、微博等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933篇;《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公报》全年出刊4期,刊登信息54篇,赠阅纸质公报814份。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76宗(自然人申请件65宗,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件11宗),同比增加16.9%,依申请公开数量逐年稳态递增,未发生异常变化。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4宗,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7宗,其中予以公开及部分公开24宗,占32.9%;不予公开4宗,占5.5%;因本机关不掌握等原因无法提供32宗,占43.8%;不予处理1宗,占1.4%,其他处理12宗,占16.4%。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全面实行政府信息公开清单管理,编制完成37个单位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确保目录类别与“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栏目一一对应,并结合实际动态调整。二是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通过公文办理系统全面上线公开属性标注功能,实现办文“主动公开”自动提醒,进一步加强了政府信息规范管理。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不断完善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全面提升网站无障碍服务水平,优化“无障碍阅读”功能,推出“长者浏览模式”。二是按照广东省政府集约化统一部署,正式使用“坪山区依申请公开新系统”,上线坪山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在线业务规范运行。三是政务新媒体矩阵新增“创新坪山”微博号,进一步拓宽了信息公开的渠道及传播效力。四是规范全区政务公开服务专区建设和管理,在区、街道、社区三级大厅及区图书馆设立了31个专区,通过统一规划布局、设备配置等标准,实现专区设置和运行标准化,有效拓宽基层政府线下公开渠道。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队伍建设,通过线上线下形式多次召开专题会、业务培训会。二是严格落实月/年度监测通报机制,通报存在问题及工作要求,确保问题及时整改。三是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各项任务,并优化“政务公开与网站建设”绩效考核指标,建立重点任务台账,明确具体分工、实时跟进推动,确保任务落实到位。四是定期开展社会评议问卷调查,了解群众满意度情况,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政策通俗化解读工作有待加强。下一步将积极运用政策问答、图表图解、视频动漫、举例子、流程演示等通俗化、直观化方式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方便企业、群众更好地了解政策。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效率有待提升。下一步将加大依申请公开业务培训力度,督促各单位提高依申请办理效率,保障办理答复工作的及时性、规范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