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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新区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坪山新区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5-03-09 10:29: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公布2014年度坪山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报告内容主要由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咨询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组成。

  一、基本情况

  (一)概述

  2014年,我区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称《条例》)以及《深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称《信息公开规定》),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积极与网民建立互信、互动、互补和谐关系,进一步优化新区政府与市民的对话交流通道,强化新区有关部门的办事流程,树立了“服务型政府”的良好形象,促使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快速推进。

  (二)创新形式公开

  除了通过网络公开政府信息外,我区还充分利用了“两网、四报、两台、四博、两一信、一APP”,即:在坪山政府在线、坪山新闻网、《南方日报.坪山新区新闻》、《深圳商报.坪山新区新闻》、《深圳侨报.坪山新区专版》、《南方都市报.坪山通》、坪山电视台、先锋898频率、新浪微博、腾讯微博、人民网微博、新华网微博、腾讯微信、坪山微信公众号、坪山政府在线APP等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一年来,新区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微博、微信主动公开信息5297条。

  (三)按公开范围和原则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数量

  本年度,我区按《条例》要求,将政府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信息、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信息三类,修编了新区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按目录明确了公开范围和重点内容。

  据统计,2014年,我区通过互联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567条,其中,“坪山新区政府在线”5654条,“坪山新闻网”14301条,“深圳市政府在线坪山新区部门网站”1152条。所有信息均属于主动公开信息,无涉密信息泄露。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区2014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送各相关单位、部门作出回复,答复率100%。

  三、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4年,针对本区各部门的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各有1起,均未被判违法。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向申请者收取任何费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1.栏目设置和内容完善有待进一步加强。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门户网站改版时间不长,有些栏目、内容的完善还有待加强需要进一步增强;

  2.信息员队伍建设、运行制度有待进一步建立。各个部门已确立了1-2名负责信息的人员,形成了整个新区的信息员队伍,但由于这项工作刚刚起步,部分信息员对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深,业务技能不够熟练,将不定期邀请相关专家学者分析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及解读最新政策文件,同时举办业务技能培训会;

  3.政府网站的服务功能需要进一步完善。特别是网上办事、信息服务等功能需要更通过信息化建设进一步促进和完善。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确实做好公开与保密的分类指导,增强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

  2.进一步加大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公开力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的主动性、权威性和实效性,要求各单位对《深圳市坪山新区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主动公开的内容以及坪山新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框架规定应该公开的事项,进行业务梳理,及时、全面、主动公开;

  3.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与绩效考核紧密联系。严格按照新区绩效考核方案信息公开考评规程要求,对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严格考评,定期通报新区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执行情况,督促各单位更有效地开展整改、提升工作,对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期落后的单位不评先评优。

  综合办公室

  2015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