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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坪山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03-04 00:00: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公布坪山区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相关收费及减免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内容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起止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坪山政府在线(www.szpsq.gov.cn)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333号区政府大楼627室,邮编:518118,电话:0755-28398184,电子邮箱:zwxx@szpsq.gov.cn)。

  一、概述 

  2018年坪山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条例》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立足规范运行、拓展公开渠道、着眼提升质量,确保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任务落实到位,依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有关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强化组织领导。按照市有关要求,成立由区政府领导任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分管领导任小组成员。针对信息发布、内容审核把关不严情况,实行信息分层级把关主体责任制,按照区主要领导要求,明确网站信息员必须为编内人员,为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规范系统管理奠定坚实基础。2018年,我区组织了由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主持召开政务公开专题会1次,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会4次。

  (二)健全完善制度。坚持制度优先,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在“1+8”方案文件基础上,又下发《政府信息公开内部审核发布制度》《依申请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坪山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实施方案》等文件,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推动我区政务公开工作落实。

  政务公开系列制度

  (三)深化公开内容。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在公开基本信息的基础上,细化公开内容,全面落实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五公开”,并重点公开公共资源配置、保障性住房、重大建设项目、资金信息、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就业创业、公共服务清单、权责清单等重点领域信息。2018年通过“五公开”专栏公开信息约12000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信息约2700条,并新建“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统一查询”“城市更新”“廉政教育数字基地”“数据发布”等10个专栏。

  专题专栏

  (四)注重解读回应。按照上级有关政策解读工作要求,在全市率先构建“两个同步、三个确认、四项保障”政策解读机制,系统性完善公众最关注的、企业最需要、群众最想看到的政策文件的宣传解读。主动解疑释惑,积极引导舆论、管理社会预期。

  “政策解读”专栏

  (五)完善服务平台。紧紧围绕服务民生的宗旨,整合各项服务信息资源,建成以坪山政府在线为主体,坪山政府在线移动适配版、坪山新闻网、坪山电视台等多种媒体平台共存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渠道。完善了个人服务、企业服务、重点服务等网站栏目,开设了服务地图、个性主页等板块,为市民提供更全面、便利的服务资讯。

  “服务地图”专栏

  (六)做好督查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分数权重不低于4%。主动对接国家、省、市第三方评估工作,统筹全区各单位开展自查整改。每日巡检督促,对存在问题形成整改清单,整改一处、销号一处。每月下发政务公开工作月通报,梳理下发整改任务清单,指导督促各单位逐条限期整改问题,确保及时优化整改、全面推动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坪山政府在线”浏览访问量达到1100万次,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954条(区直部门15145条、街道办事处4851条、驻区单位3958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39条;业务动态类信息12919条;通知公告类信息411条;法规文件类信息626条;财政资金141条;行政执法类信息3422条;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信息71条;其他信息6325条。

  除此之外,还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其中政府公报发布信息28条,政务微博公开信息3136条,政务微信公开信息4550条,报刊、广播、电视等其他方式公开信息5130条。

  组织政府网站在线访谈11期,民意征集55期,政策解读专题28期,政策解读稿件发布50篇,政府信箱信件146件,举办新闻发布会4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21次(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通过微博微信回应事件1次,通过新闻媒体等其他方式回应事件21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情况 

  2018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7件,其中,当面申请1件,占3.7%;网络申请25件,占92.6%;信函申请1件,占3.7%。

  

 

  全年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7件,均已按相关规定及要求答复。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主要涉及城市更新、许可处罚决定、政策文件等.其中主动公开7件,占26%;同意公开6件,占22.2%;同意部分公开4件,占14.8%;涉及商业秘密2件,占7.4%;非《条例》所指政府信息或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2件,占7.4%;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6件,占22.2%。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及相关收费、减免情况 

  2018年全年共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0宗,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0宗。我区各部门在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能过程中,严格执行《条例》和省、市相关规定,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全部在行政经费中列支,未向申请人收费。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坪山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实质性进展,但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公开内容不够丰富、公开形式有待优化、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等问题,需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

  2019年,坪山区政府将进一步夯实公开基础,加大公开力度,继续深化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拓展主动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加大公开和政策解读力度,着力推进“五公开”建设,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向基层延伸,不断提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质量和数量。二是规范各部门的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根据上级最新工作要求,调整增设网站栏目、对网站布局进行整体美化优化调整,打造全新政务公开网站平台。健全政府网站的信息发布体系,进一步提升政府网站的信息公开效率和质量。三是强化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定期组织全区各单位进行信息公开工作培训,邀请政务公开领域的专家和上级领导到区里开展专题培训,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增强对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的了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操作。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

  2019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