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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坪山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02-15 09:59:0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坪山区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坪山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等方面的促进作用,持续深化政务公开,促进政府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是切实做好法定内容主动公开。2022年,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财政资金类信息276篇、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信息199篇、规范性文件9篇,“创新坪山”微信、微博等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2169篇。二是深化政民互动工作。2022年全区围绕“安全生产月”等主题组织“政府开放日”活动56场次,搭建了政府与企业、群众之间沟通的桥梁,同时整合政府信箱、征集调查等民意沟通渠道,上线“问政坪山”网站专栏,进一步提高政民互动效率。三是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工作。对规范性文件和政策类文件均开展解读,其中开设政策解读专题18期,视频图片、政策问答、专家点评等多元化解读81篇,并创新运用“数字人”等方式进行解读,实现主动公开政策文件100%多形式解读,有效提升解读工作质量。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77宗(自然人申请件366宗,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件11宗),同比增加396.1%,申请数量激增的主要原因是越来越多群众关注城市更新、土地整备及城市管理相关工作,对涉及上述业务的坪山区项目信息日趋重视。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动态优化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组织各单位实时调整38个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确保目录类别与“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栏目一一对应。二是深化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根据部委目录新增情况,在全市率先编制旅游领域和新闻出版版权领域事项标准目录。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提升政府网站无障碍水平。对照国家标准,量身定制“长者浏览模式”、建设“无障碍辅助工具条”,有效增强了网站信息的易读性、服务获取的便捷性。二是提高政府网站便民度。围绕民生诉求、教育服务等中心工作,建设优化“民生诉求系统社区应用全覆盖”“教育领域”等16个专题专栏,集中展示工作成效及亮点,为市民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三是升级“i深圳”坪山专区围绕“教育、医疗、交通、文体”等高频场景,引入“企业管理”“马峦山预约”等优质服务资源21个,提升了“i深圳”APP坪山专区的服务水平。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以完善机制奠基础。修订印发《坪山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系列文件,明确主动公开、社会评议等工作要求,为规范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提供制度保障。以业务培训促规范。通过线上+线下形式召开政务公开专题会、业务培训会,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三是以强化考核促提升。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各项任务,修订考核指标,新增政府开放日、网络问政等考核内容,并建立任务台账,明确具体分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9

13

5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5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958

行政强制

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5260.70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66

11

0

0

0

0

37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2

0

0

0

0

7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9

1

0

0

0

0

2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9

4

0

0

0

0

2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6

0

0

0

0

0

6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

0

0

0

0

0

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243

0

0

0

0

0

243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3

2

0

0

0

0

4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3

0

0

0

0

0

3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33

6

0

0

0

0

39

(七)总计

370

13

0

0

0

0

38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2

0

0

0

2

0

0

0

0

0

1

0

0

1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政策精准推送范围需要扩大,涉企惠企和便民利民政策的到达率、知晓率仍有提升空间。下一步将围绕就业、人才、教育和企业扶持等政策,充分利用数字技术优势,紧扣“政策找人、数据匹配”的创新思维,根据政策推荐规则及群众、企业基本信息,精准匹配并推荐符合条件的政策,进一步实现“政策找人、政策找企业”。

  (二)公众参与水平有待提升。下一步将在总结2022年举办政府开放日活动组织经验的基础上,整合各单位资源,以公共管理机构、公共服务场所为主的线下系列主题开放活动,选取各部门、街道办专业、特色的活动项目,共同形成本区“政府开放”的规模效应。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