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规定,现公布坪山区水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www.szpsq.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异议,请与坪山区水务局联系,地址:坪山区龙田街道坪山大道5068号,电话:0755-28398058。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在区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方便公众快捷查阅,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2021年通过政务网站、新媒体等平台主动公开信息775条。一是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678条,其中,业务工作信息191条,动态类信息54条,机构职能信息10条,行政许可信息307条,行政处罚信息65条,发布市、区建议提案办理复文和办理情况等其他信息51条。二是通过“坪山发布”“创新坪山”等新媒体主动公开信息97条。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2021年共收到个人依申请公开1单。本机关在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能过程中,均严格执行《条例》和相关规定,未向申请人收费。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组织各部门扎实开展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等工作,建立人民政府网站河湖长制工作专题、生态环境水务专题等用于集中公开河湖治理工作信息,提高信息公开质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工作做得相对扎实,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日益增长的群众的信息需求仍然有一定差距。2022年我局将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改进工作思路,细化各项工作,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的同时,以结果为导向,重视过程,不断积累、反思、总结、提升,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和效。
(一)抓好局各部门信息公开负责人的培训工作。提升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做到信息公开高质、高效,做到统筹全局,各司其职。
(二)进一步抓实“信息双公示”工作,做到及时率、准确率达到100%。
(三)持续加强专题建设工作。积极梳理专项工作内容建立专题并及时发布专项工作信息,增强水务局工作的透明度和工作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